1、温州大学人文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一、指标权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应综合考虑“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和“社会实践”等四个方面的表现,学院须根据学院专业特点,分专业(或班级)、分年级,采取不同权重进行评审。具体参考标准如下:1.学术型/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各类考核项目权重表,计量单位:%。权重 考核项目 SiW年级思想品德 1S学习成绩 2S科研成果 3S社会实践 4S二年级 20 50 20 10三年级 20 0 70 102.总分及计算总分计为 100, 为总分、 为考核项目、 为权重,SSiWi具体计算办法为 = + + + 。1W234二、主要指标计分说明(
2、一)思想品德(S1)该环节计分总体原则是优加劣减、合理适度,基本分为 60 分,满分 100 分。1.荣誉加分内容/加分/级别 国家 省 市 校先进事迹受表扬 15 12 9 6优秀团、学干部 15 12 9 6优秀党员、先进个人 15 12 9 6团学积极分子 4注:集体表彰减半加分;一学年内同一项目多次获奖按最高分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2.参加学生工作加分研究生参加学生工作,考核称职以上的给予一定加分,分别由研工部、培养学院党总支(学生科) 、校团委(含院团委)等负责考核和赋分,同一个人多重身份就高加分一次后,其余减半加分。主 要 内 容 加分标准校研究生会正、副主席 10 分院研究生会正
3、、副主席;校研究生会各部部长 8 分校研究生会各部副部长;院研究生分会各部部长(含副部长) ;班级党(团)支部书记、大班长 6 分校研究生会、院研究生分会干事;党支部委员;各班班长 4 分3.其他活动加分研究生参加志愿活动,如新青年下乡、国学社、国情党史宣讲、学业就业帮扶、泰国秋季夏令营等,给予一定加分:参与者或成员最高加 2 分(具体分值由各项目负责人考量确定) ,其中党员服务中心(国学社、国情党史宣讲团、学业就业帮扶队)各负责人加 5 分,泰国秋季夏令营负责人加 3 分。注:各项累加值最高不超过 10 分。4.减分标准主要内容 减分标准集体活动(含上课)迟到、早退 1 分/节或次集体活动(
4、含上课)无故缺勤 1 分/节或次受通报批评 6 分/次党支部活动无故缺勤 3 分/次不合格寝室成员 2 分/次校、院指定参加活动无故缺勤 1 分/次注:集体活动主要包含学校、学院要求必须参加出席的各类活动等。受院级或校级警告以上处分的取消本年度学业奖学金评奖资格。5.其他未列入事项,由学院酌情处理。(二)学习成绩(S2)该环节满分为 100 分。1.绩点的设定百分制成绩 100-90 分 89-80 分 79-70 分 69-60 分 60 分以下绩 点 5.0-4.0 3.9-3.0 2.9-2.0 1.9-1.0 0五分制成绩 优秀(A) 良好(B) 中等(C) 及格(P) 不及格 (F)
5、绩 点 4.5 3.5 2.5 1.5 0二级制考核合格为 2.5,不合格为 0。2.学习成绩的计算学习成绩( )2S课程学分绩点和 注:只将每学期 2 门学位课成绩作为学习成绩计算依据,选修课、公共课(英语、马克思主义)不作为计算依据。(三)科研成果(S3)班级或专业最高学分绩点和个人课程学分绩点和 100(课程绩点学分)课程学分该环节满分为 100 分。1.科研成果包括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科研获奖、发明专利、获得项目立项等,具体加分标准参照下表。类别 级别 奖励分/篇 具体对应数据库及期刊100 SCI 区收录论文, 中国社会科学 。60SCI 区收录论文, 新华文摘 、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6、全文转载。30SSCI、A$HCI 源期刊,浙江大学人文社科权威学术期刊。权威级20 SCI 区收录论文。一级 20SCI 区收录论文,EI 收录期刊论文(不包括单页短文) ,浙江大学国内一级期刊(其中人文社科类不包括非学术版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论文) 。二级 A 15 浙江大学 2A 学术期刊(人文社科类) 。二级 B 10 浙江学刊、温州大学学报。本科院校学报 2.5例:宁波大学学报。专科院校学报 1.5例: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术论文会议论文、刊物 1ISTP、ISSHP 收录论文,EI 收录会议论文。专利 授权发明专利 15 分,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3 分,授权外观设
7、计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 1 分。出版专著 原则上按照学校科研奖励实施办法(温大行政2012186 号)文件执行。科研获奖 原则上按照学校科研奖励实施办法(温大行政2012186 号)文件执行。项目 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新苗人才计划项目 5 分,校级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 3 分(立项 1 分,结题 2 分) 。2.相关说明:(1)各项科研成果的认定时间原则上为上一年 9 月 1日至本年的 8 月 31 日之间取得,且上一学年未使用过的成果,成果认定需提供各类成果的原件(含论文录用通知)作为参评依据。(2)各项科研成果需以“温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本人单位也需以“温州大学”署名。
8、(3)凡本专业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可视为研究生独撰。其余作者减半加分。(4)同一篇论文被不同刊物收录(转载) ,以最高级别刊物加分,不累加。(5)其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获奖、著作等成果指标由各培养学院参照校科研部门文件及专业特点自行制定赋分标准。(四)社会实践(S4)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各类学术创新活动及获奖、社会实践、技能与资格证书等。基本分为 60 分,满分为 100 分。1.学术会议主 要 内 容 分 值在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上宣读的论文 20 分/篇收入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论文集的论文 15 分/篇在省级学术会议上宣读的论文 10 分/篇收入省级学术会议论文
9、集的论文 5 分/篇注:需提供证明材料。具体会议定级由人文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商定。2.学生竞赛学生竞赛包括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体育、文艺、演讲、征文及知识竞赛等。获奖类别分个人获奖和集体获奖两类。国家级 省 级 市 级 校 级 院 级个人获奖等级 一 二 三 一 二 三 一 二 三 一 二 三 一 二 三分值(分/项)40 30 20 10 8 5 5 3 2集体获奖项目的分值为个人项目的 2 倍,分值分配由培养学院按照专业实情和学校相关文件自行制定。3.社会实践参与社会实践的先进团队负责人按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分别计 30 分、25 分、15 分、8 分,其他成员计 3分,人
10、数不超过 15 人。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按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分别计 15 分、12 分、9 分、6 分,同类项目就高计分,不重复计算。(五)其他加分事项(包括院级荣誉)在参考此方案及学校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由人文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结合学科和专业特点予以认定。三、评比附加说明1.原则上,每一专业班级为同一考核单位,若专业班级人数低于 7 人(不含 7 人) ,则按照学科相近性原则,将两三个专业班级合并为同一个考核单位,且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每个考核单位的量化总评分第一名直接确定为一等学业奖学金(人数超过 13 人则前两名确定为一等学业奖学金) ,后续同学参与学院按年级为单位总评。2.因
11、历史学专业为国家一级学科(含古代史、近现代史、专门史) ,专业班级总评前 2 名同学(若符合条件)直接获得一等奖学金。3.若有最终总评分数相同者,按照学习成绩评分、英语六级分数、科研成果计分的顺序进行二级量化考核评定名次。4.初选名单中的人员要上交以下相关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中文期刊论文提交封面、目录及原文首页(署名为温州大学)复印件,外文期刊须提交论文复印件;申报的项目上交相关证明材料。5.所有参评学校奖学金的材料可以用于参选本年度的国家奖学金评比,但所有已获国家奖学金的材料不得用于年度学校奖学金评比(按校研工部国家奖学金最终公示名单为准) 。6.本细则解释权归温州大学人文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所有。温州大学人文学院二一七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