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病”调离卫生管理制度(共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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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五病”调离卫生管理制度1新入职的员工必须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卫生部门有效健康证明后方可录用。2 在职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卫生部门有效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餐饮部工作。3 员工体检后,发现患有伤寒、痢疾、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的,马上调离餐饮部。4 卫生管理员应及时到疾控中心领取“五病”患者的职业禁忌人员岗位调离通知书存入档案。5 办理“五病”患者岗位调离后,人事部门主管人员应在调离通知书上签字确认。6 本部门办理“五病”患者岗位调离后,应在专门登记表上予以登记,并存入档案。员工健康检查管理制度1 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在职员工的体检工作。2 对新入职员工,坚持先体检后上岗的原则,对不符合相应岗位健康要求的不予以录用。3 各部门卫生管理员每月25日前到医务室抄录下月需要体检的在职员工名册,并通知所属部门的员工到疾控中心体检。4 发现体检不合格者不允许办入职手续,老员工体检不合格者,立即调离其工作岗位,并做好相应记录。5 日常工作中如发现员工手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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