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省公司考勤管理办法(试行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劳动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在中国城市燃气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建立正式工资关系且基本岗位在省公司的员工。第二章 考勤管理第三条 打卡1、公司采取打卡的考勤方式,上下班均需打卡,有效打卡时间为上午上班8:30之前,下午下班17:00以后(时间变动另行通知)。2、员工不得代人打卡,违者按旷工一日处理。3、所有员工须先到公司前台打卡,然后再开始工作或外出办理业务。特殊情况需事先报部门领导,回公司后按照审批程序由主管领导在因公不能打卡证明单上予以批准注明。凡本人未打卡又未经领导批准证明者,一律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4、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旷工处理。第四条 出差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审批表,经部门主管审核后报总裁或委托人批准并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因情况特殊应电话联系由部门主管代办有关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出差人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