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西 安 市 高 陵 区 突 发 事 件 总 体 应 急 预 案1 总则1.1 目的为了全面提升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有效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保障全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1.2 依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西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西安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西安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以
2、及高陵区突发事件风险分析和应急资源调查报告为依据,严格实行依法行政,依法实施。1.3 分类分级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 2 地质灾害,洪水灾害,生物灾害等。(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重大刑事案件、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和网络安全事件等
3、。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级(特别重大) 、级(重大) 、级(较大)和级(一般) 。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高陵区行政区域内,由高陵区负责处置的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发生在高陵区行政区域外,波及影响到高陵区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也适用本预案。本预案指导全区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1.5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科学施救。切实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运用科学方法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3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
4、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应急指挥机构及相关部门的作用。(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充分动员和发挥社会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2 应急预案体系高陵区应急预案体系包含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应急预案、大型群体性活动应急预案和联合应急预
5、案。(1)总体应急预案。是高陵区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全区组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2)专项应急预案。是高陵区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区级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 4 (3)部门应急预案。是高陵区各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本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4)单位和基层应急预案。是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委会、村委会和基层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应急预案。(5)大型群体性活
6、动应急预案。是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的主办单位为应对某项大型活动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具体行动方案或措施。(6)联合应急预案。是相邻、相近区县及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应对区域性、流域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各类预案将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不断补充、完善。3 组织机构及职责3.1 领导机构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成立高陵区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应急委员会” ) ,全面负责辖区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高陵区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区政府、区应急委员会应急管理工作。主 任:区长副 主 任: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副区长、区人武部部长、公安高陵分局局长 5 成 员:区委、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
7、主要领导区应急委员会职责:(1)负责高陵区应急体系的规划与建设,审定高陵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研究制定高陵区应对突发事件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2)指挥协调高陵区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当突发事件超出高陵区处置能力时,依程序请求支援,在市级应急机构领导下,参与执行本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和服务保障等相关处置工作;(3)分析总结和安排年度高陵区突发事件应对及预防工作;(4)审定突发事件调查评估报告,并向区人大及上级组织报告。3.2 办事机构区应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应急办) ,作为区应急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区应急委员会办公室职责:(1)负责区政府、区应急委员会应急管理
8、方面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和检查各有关部门和街道办的应急管理工作;(2)协助区政府领导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3)负责全区应急体系规划和应急平台规划工作,协调指 6 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预防预警、应急演练、调查评估、应急保障、科普宣教工作;(4)负责向市政府应急办报送突发事件及处理情况的信息;(5)负责办理应急管理方面的文件、会务、督查、调研工作。3.3 成员单位及职责区政府办:(1)负责突发事件的日常管理工作,统一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全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2)定期组织修订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3)承担区应急委交办的其它工作。区委宣传部:(1)负责做好突发事件的网络舆情监测及舆论引导工
9、作;(2)协调、指导新闻媒体做好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工作;(2)组织、指导处置单位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区发改委:(1)负责重大救灾和突发事件应急项目的计划协调安排;(2)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3)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资金。物价局:(1)负责市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7 (2)执行价格干预措施,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区教育局:(1)负责区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2)负责协调、处置涉及教育系统方面的突发事件;(3)负责协助事发学校开展被毁校舍的恢复重建工作,指导学校及时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区科技局(地震局):(1)负责区地震应急预案的编制、修
10、订,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2)负责震情信息监测、预报,做好地震防灾工作;(3)负责协调、处置地震突发事件;(4)组织科技力量开展突发事件的检测、诊断、预防技术和方法研究。区工业和商务局:(1)负责与区内工业和商贸企业建立沟通联动机制,协调重要物资和商品的紧急调用;(2)做好紧急状态下油品供应的协调机制;(3)参与油品市场安全事故的处置;(4)督促各类企业建立预防预警机制;(5)协助对规模以上企业相关事故的应急处置。区监察局: 8 负责监督检查区级各部门和街道办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中失职、渎职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区民政局:(1)负责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并定期组织应
11、急演练;(2)负责协调全区救灾工作,核查上报自然灾害受灾情况;(3)负责组织协调各街道办妥善转移、安置受灾群众,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4)管理、分配救济款物并监督使用;(5)负责协调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处置工作;(6)协助做好突发事件善后处置有关保障工作。区司法局:协调、研究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区突发事件应急资金预算,负责应急款项拨付,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区人社局:(1)协调处理突发事件善后处置有关人事争议工作;(2)负责处理因突发事件所造成的工伤保险等相关事务;(3)负责群体性劳动纠纷事件的协调、处置工作。 9 区城市管理局:(1
12、)负责重污染天气处置中道路的清扫保洁、执行降尘措施,监管建筑工地进出土等扬尘治理工作;(2)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现场秩序维护工作;(3)负责食品安全事故中流动摊贩的查处工作。区建住局:(1)负责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区突发供暖供气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2)负责协调、处置建设工程突发事件,参与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3)负责组织、协调城市防汛工作;(4)负责协调、处置燃气事故突发事件;(5)协助指导灾后重建工作,监督工程实施,并进行质量验收;(6)参与处置建筑施工领域的群体性事件。区交通运输局:(1)负责区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
13、预案的编制、修订,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2)在应急状态下保障运送抢险、抢救、防疫等人员、物资和设备道路的畅通;(3)组织、指导被毁区属道路的修复;(4)与交警大队及相关部门共同查处非法校车营运事件。 10 区水务局:(1)负责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区突发供水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2)负责抗洪抢险、水利工程抢险和防汛物资储备及管理工作;(3)协调做好供水事件处置及应急供水调度工作;(4)协助做好突发事件善后处置有关恢复重建工作。区农林局(畜牧兽医局):(1)负责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区农业生产及防灾救灾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2)负责对灾区畜禽养殖环境进行消毒等防控措施;(3)负责农牧业灾后查灾、救灾工作,指导灾后农牧业生产恢复和自救工作。区文体广电旅游局:(1)负责处置文体、旅游方面的突发事件;(2)负责突发事件中区内旅游人员应急安置工作;(3)负责协助处置有关文物的突发事件,指导各文保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及演练。区卫计局:(1)负责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2)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施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