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潍坊市海上搜救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1.5 与省、沿海县市区预案的关系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应急领导机构2.2 运行管理机构2.3 应急指挥体系2.4 咨询机构2.5 现场指挥(员)2.6 海上应急救助力量2.7 组织指挥体系框架图3 预警和预防机制3.1 信息监测与报告3.2 预警预防行动3.3 预警支持系统3.4 预警监督检查4 海上突发事件的分级与处理4.1 事件分级4.2 信息报告和通报15 海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与处置5.1 海上遇险报警5.2 海上遇险信息的分析与核实5.3 遇险信息的处置5.4 指挥与控制5.5
2、 分级响应5.6 紧急处置5.7 海上通信方式5.8 海上搜救医疗救援5.9 搜救效果评估与处置方案调整5.10 海上应急行动的中断及终止5.11 应急行动人员安全防护5.12 遇险旅客及其他人员的安全防护5.13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5.14 信息发布6 后期处置6.1 善后处置6.2 社会救助6.3 搜救效果和应急经验总结6.4 海上搜救应急反应流程图7 应急保障7.1 应急准备7.2 通信与信息保障7.3 应急力量与应急资源保障7.4 宣传、培训与演练27.5 监督检查8 附则8.1 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8.2 特别状态下的海上搜救8.3 预案管理8.4 奖励与责任追究8.5 预案解释部门
3、8.6 预案实施时间31 总则1.1 编制目的提高全市防范和应对海上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统一指挥、反应迅速、信息通畅、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海上搜救应急反应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组织海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行动,最大程度地减少海上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护海洋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1.2 编制依据1.2.1 国内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山东省海上搜寻救助办法等。1.2.2 我国缔结或参加的有关多、双边条约 联
4、合国海洋法公约1974 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79 年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国际民用航空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海上搜寻救助合作协定等。 1.3 适用范围1.3.1 潍坊市管辖海域和潍坊市海上搜救中心承担的海上搜救责任区内海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行动。1.3.2 发生在潍坊市管辖海域和潍坊市海上搜救中心搜救责任区以外的海上突发事件,经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或上级其他有关部门指定,由潍坊市海上搜救中心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的应急反应行动。1.3.3 潍 坊市海上搜救中心组织、指挥和协调的应急行动中所4有参与海上应急救援活动的单位、船舶、航空器、设施及人员。1.4 工作原则(1)政府领导,社
5、会参与,防救结合。政府领导:潍坊市人民政府对全市海上搜救工作实行统一领导,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和海上搜救力量,建立快速高效的海上搜救应急反应协调指挥机制。社会参与:依照海上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框架,形成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相结合,多部门参加,多学科技术支持,全社会参与的海上突发事件应对机制。防救结合:做好各类海上风险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最大程度减少和避免海上突发事件发生;海上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对海上遇险人员进行救助,减少损失。(2)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统一指挥:潍坊市海上搜救中心负责对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行动实施统一指挥,保证各方应急力量行动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分级管理:根据海上突
6、发事件的发生区域、性质、程度与实施救助投入的力量所需,实施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由海上突发事件发生地县级海上搜救中心实施应急指挥,确保及时分析判断形势,正确决策,相机处置,提高应急反应行动的及时性和有效性。(3)以人为本,科学决策,快速高效。以人为本:以人命救助为首要任务,兼顾防止水域污染和减少财产损失,同时重视对应急救助人员的安全防护。科学决策: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发挥专家咨询作用,保证应急指5挥和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快速高效:应急反应迅速,信息传递及时,就近就快调动搜救力量,海、空结合,船、岸结合,发挥全方位立体救助优势。1.5 与省、沿海县市区搜救预案的关系(1)当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启动山
7、东省海上搜救应急预案时,本级预案服从省级预案的要求。(2)当潍坊市海上搜救中心启动潍坊市海上搜救应急预案时,县级预案服从本预案的要求。(3)涉及船舶造成海洋污染的,按照潍坊市海上溢油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相关预案处理。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潍坊市海上搜救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应急领导机构、运行管理机构、应急指挥机构、咨询机构、现场指挥(员)、应急救助力量等组成。2.1 应急领导机构2.1.1 潍坊市海上搜救中心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指挥全市海上船舶、设施及航空器搜寻救助、船舶防抗大风、船舶防冻破冰和清除船舶大面积污染海域等应急反应工作。领导小组组成:由潍坊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主任,
8、协助分管市长工作的副秘书长和潍坊海事处处长担任副主任;搜救中心成员单位由相关部门、当地驻军及沿海县市区政府组成,承担海上搜救应急反应、抢险救灾、支持保障、善后处理等应急工作。2.1.2 潍坊市海上搜救中心主要职责在市政府的领导和省海上搜救中心的指导下,潍坊市海上搜救中心主要职责:6(1)统一组织、协调和指挥全市海上船舶、设施及航空器搜寻救助和清除船舶污染海域等应急反应工作。 (2)划分各县市区海上搜救中心责任区,并指导、协调和监督县级海上搜救中心的工作。(3)制定全市海上搜救工作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市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管理。(4)拟订潍坊市海上搜救工作发展规划,编制市海上搜救经费预算
9、。(5)召开市海上搜救中心工作会议,研究市搜救工作的重大事项,并督促检查有关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6)负责全市海上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知识、专业知识、新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培训和海上安全知识宣传,组织全市海上搜救应急演练、演 习。(7)负责与辖区内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部队、外地搜救机构的联络和业务交流工作,按上级搜救中心要求参加跨责任区的搜救行动。(8)组织交流海上搜救、船舶防抗大风和船舶污染海域应急反应工作经验,表彰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9)负责与毗邻市海上搜救中心的协调和协作。(10)完成潍坊市政府、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2.1.3 潍坊市海上搜救中心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市海上搜救中心
10、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结合海上搜救应急反应行动实际需要,发挥相应作用,提供相关预警预报信息,承担海上搜救应急反应、抢险救灾、支持保障、善后处理等应急工作。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7(1)潍坊海事处:负责海上搜救和船舶大面积污染海域应急反应的指挥和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本系统力量、商船参加海上应急行动;维护海上应急救援现场的通航秩序、实施海上交通管制;协调发布海上航行警(通)告;依法对船舶采取强制措施;承担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的日常工作。(2)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辖区港口、航运企业参与应急行动;协调交通行业有关部门参加海上搜救应急反应行动,并提供必要的支持;负责海上搜救的运输组织工作。(3)市
11、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渔业船舶海上风险预警预防和遇险应急救助;负责组织和协调本系统力量、渔业船舶协助或参加海上应急行动;负责为渔业船舶参与搜救应急行动提供通信支持和其他必要的技术、物资支持。提供海洋水文资料;负责对海上突发事件可能给海洋环境造成的危害进行环境监测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承担海洋灾害预报预警和海洋与渔业防灾减灾责任。(4)市发改委:负责海上搜救资源保障的协调工作,为海上应急救援装备、器材研制开发以及海上搜救设施产业化安排扶持资金。(5)市财政局:负责安排由市级财政承担的搜救中心经费,负责协调应急费用的财务保障。(6)市安监局:负责职责范围内海上搜救相关工作,参与海上搜救行动,接收海上搜
12、救险情通报。(7)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系统力量参加海上应急行动;维护海上应急救援现场治安秩序和实施陆上交通管制;参与失火船舶的救助并提供救助装备和技术支持;为跨国、跨地区海上应急行动人员提供出入境便捷服务;为获救外国籍人员的遣返和为死亡、失踪人员的善后处理提供便利。8(8)市教育局:负责对学生进行水上公共安全教育和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将水上公共安全和应急防护知识纳入学校教学内容和学生公共安全教育读本,参与相关险情救助工作。(9)市环保局:负责对海上突发事件造成环境危害采取的防控措施及污染检测实施协调、指导和监督,参与船舶大面积污染海域应急反应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并提供环保信息技术支持。 (
13、10)市水文局:根据搜救工作需要提供涉及内河、湖泊等内陆水域的水文信息和水文监测技术支持。(11)市国土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的预报以及应急行动时相关地质灾害的即时信息。 (12)市旅游局:负责组织协调险情区域旅游团队的安置与疏散工作。 (13)市卫计委:负责组织本系统力量参加海上应急行动;提供遇险人员医疗急救保障,指派医疗专家提供远程海上医疗咨询,安排医疗机构人员赴现场执行海上医疗援助、医疗移送和收治伤病人员。(14)市民政局:负责海上获救人员的临时救助安置和海上遇难人员尸体火化等相关善后工作,利用现有民政救灾储备设施帮助储备海上救援专用物资,按照国家规定做好应急救援中伤残和牺牲人员的优待和抚
14、恤。(15)市地震局:负责提供可能引起海上突发事件的地震预警信息。(16)市气象局:负责提供潍坊沿海热带气旋、恶劣天气的短期预报和海洋天气预报,提供海上应急行动需要的即时气象信息和相关气象信息资料支持,根据需要提供中长期天气预报。9(17)市民航局:负责组织民航有关单位参与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 为航空器参加救援提供便利;提供应急航空运输保障以及航空器在海上遇险的相关信息和有关搜救工作的技术支持;参与航空器海上遇险搜救工作的指挥和协调。(18)市经信委:负责协调海上搜救无线电管理和海上搜救通信新技术应用的支持工作。(19)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协调海上搜救的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20)市外侨办:上
15、报省外办外籍人士遇险情况,协助有关单位与外籍船舶及海上获救外籍人员所在国驻华使领馆的联络;协助获救外国籍人员的遣返和死亡、失踪人员的善后处置;协助获救港澳同胞的遣送、联络以及死亡、失踪港澳同胞的善后处置工作,协调境外媒体、记者的采访。(21)市台办:协助海上获救台胞的遣返、联络以及死亡、失踪台胞的善后处置工作。(22)潍坊海关:负责组织本系统力量参加海上应急行动,并为海上应急行动所需的跨国、跨地区海上应急设备进出境提供便捷服务。(23)潍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为海上应急行动所需调用的跨国、跨地区海上应急设备进出境提供便捷服务。 (24)潍坊军分区:负责协调驻潍部队参加海上搜救行动。(25)市公安边防支队:负责组织指挥所属部队参与海上应急救援和工作,负责安全警戒和保卫工作。(26)潍坊边防检查站:负责组织指挥所属部队参与海上应急救援和工作,负责做好出入境边防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