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典当业的主要税收问题典当公司的主要税务处理 (一)增值税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公司可以从事的业务包括: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典当公司涉及的增值税收入主要有:1.利息收入典当业务中取得的利息收入需缴纳增值税。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当金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机构6个月期法定贷款利率及典当期限折算后执行,典当当金利息不得预扣。对于典当公司的在典当业务中按当金利率计算取得的利息收入,营业税时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就曾规定:“典当业的抵押贷款业务,无论其资金来源如何,均按自有资金贷款征税。”营改增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