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温州大学本科招生指标分配绩效奖励办法(2017 修订)为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提高本科招生生源质量,根据温州大学本科专业评估实施办法、温州大学最具竞争力专业评选办法等相关文件的原则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总体思路按照 “以人为本、质量立校、服务地方、特色取胜、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建立基于专业办学成效的招生指标分配绩效奖励机制,实施招生指标与人才培养效度衔接挂钩,促进专业内涵建设,优化专业结构。二、基本原则(一)导向性原则,体现国家战略发展和区域经济人才需求的总导向。(二)发展性原则,通过招生指标激励机制,促进专业内涵发展持续改进。(三)激励性原则,实现专业建设绩效与人才培养
2、挂钩相结合的模式。(四)动态性原则,采取动态基数,预留指标动态调整、奖励的方式。三、本科招生总名额分配-1-(一)可分配招生总名额每年根据教育部向学校下达的当年招生总指标,核定单列代码招生项目的招生计划数后,剩余的招生名额即为可分配招生总名额。(二)绩效奖励计划总名额按当年度可分配招生总名额的 15%-20%(绩效奖励比例)作为绩效奖励计划总名额(按照四舍五入法取计算结果的整数部分)。四、专业招生名额分配(一)专业年度招生计划数(S)由专业年度招生基准数(S 1)和专业年度招生奖励数 S2相加组成:SS 1+S2。(二)专业年度招生基准数(S 1)S1S 2015 ;rS2015:专业 201
3、5 年招生计划数;:可分配招生名额比例(根据具体情况, 在 80%-85%r r之间取值)。(三)专业年度招生奖励数(S 2)S2 k (S 2015-S1) ;ik:专业奖励系数,k ;平ff:专业得分,专业评估、各级各类重点专业建设情况和最具专业竞争力评选三项指标得分累计得出,具体赋分分值见表 1;Comment A1: 有删除-2-f平 : 所有专业 f值的算术平均数;表 1.专业建设情况赋分表指 标 层 次 分 值 备 注优秀 8分合格 4分专业评估暂缓通过 0分国家级 6分省级 4分市级 2分各类重点 专业校级 1分该指标为两个五年计划期,同一级别不累计算分,不同级别就高算分。同一专业最多一次算分,前一五年计划期间项目按50%计分。综合奖 4分最具竞争力专业 单项奖 2分注:同一指标就高计分一次。: 修正系数,用于修正初步计算的奖励名额总和与绩效i奖励总名额可能存在误差,计算方法: 。划绩 效 奖 励 实 际 总 名 额i(四)其他说明前一年度新增的招生专业核定的计划数作为后一年度招生计划的基准数。招生奖励名额不设上限,各专业因师资、校舍、设备等因素无法接纳奖励名额时,可投放到本学院其他专业评估合格的-3-专业。五、本办法解释权归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