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县委巡察工作方案 篇一:方城县委巡察工作机构公开选招工作人员公告 为推动全县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及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县委巡察机构在全县范围公开选招工作人员13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招原则 本次公开选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择优选招。 二、选招计划 面向全县在编在岗,且已按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科员中,公开选招工作人员13名(不含乡镇、教育、卫生一线人员编制和副科级以上人员)。 三、选招条件 (一)报名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2015年8月31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8月31日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