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质量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必须按图纸、招标文件、合同要求进行施工,施工现场出现安全、质量问题或有隐患的,要及时处理,如果处理不了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或短信形式上报公司或总包单位,视情况制定解决办法;如果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则立即停止施工,并书面报告总包单位;建设单位有设计变更的,必须在确定变更拿到变更复印件后再按照变更内容进行施工或返工。第三条、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在进入工地施工前应对整体墙面进行检查验收,达到施工要求方可开始施工,以保证工程质量。第四条、总包通知单下发后,必须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同样的问题出现两次通知单,罚施工班组500元/次,相应管理人员100元/次。第五条、凡运到施工现场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进场时必须附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检验报告,并根据检验报告及与供货商签订的采购合同进行质量检验,凡不满足要求的材料一律不许使用,以保证工程原材料质量。第六条、凡是进入工地工作面进行施工的作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