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 3 -霞浦县创建 2017 年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创建 2017 年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工作的通知(闽食安办 20173 号)要求,落 实福建省食品放心省创建方案各项任务,提升全县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县创建 2017 年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落实福建省食品放心省创建方案各项任务为目标,通过先行先试,创新治理机制、提炼治理模式、推广治理经验,充分发挥创建单位的引领带动辐射作用,有效
2、增强我县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我县食品安全治理水平。二、工作任务及项目建设(一)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1.政府牵头推动社会共治。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 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将食品安全纳入我县经济和社会建设发展及综治平安等绩效考核体系。创新社会管理,转变政府职能,建- 4 -设科学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全面推动社会共治。(由县政府办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2.加强职能部门协调联动。理顺各监管部门职责关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实现职能上的良性互补,政策上的紧密衔接,管理上的互相支撑,合力上的集成
3、效应。充实基层监管队伍力量,建立严管、严治、严抓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法治秩序。(由县食安办牵头,各食安委成员单位配合)3.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按时完成年度治理“餐桌污染” 建设“ 食品放心工程” 确定的各 项治理任务 ,突出食品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围绕社会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由县食安办牵头,各食安委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4.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公、检、法系统协作配合,规范案件移送、调查取证、检测鉴定等工作程序,形成共同打击食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强大合力。(由县食安办牵头,各食安委成员单位配合)5
4、.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机制。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培训),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水平。完善信息报告体系,及时分析舆情,提高应急处置效率,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率和处理率达 100%。(由县食安办牵头,各食安委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5 -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企业树立食品安全意识,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健全管理制度,形成层层追溯、相互制约的科学控制机制。严格落实食品交易场所开办者、食品展销会等集中交易活动举办者、网络交易经营者等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鼓励和支持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方法,
5、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由县市场监管局、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卫计局、粮食局、商务局、教育局、环保局等部门负责)2.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以食品安全防控为突破口,加快推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褒奖守信、惩戒失信的社会氛围,共同推进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的落实。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息档案,不断完善企业行政许可、人员、信用记录等相关信用信息。加强不良食品信息公示,开展企业风险等级评定工作,实行信用分类监管。(由县市场监管局、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卫计局、粮食局、商务局等部门负责)3.不断完善食品安全质量可追溯体系。通过开展从田间到餐桌各环节创建 1 个社会共治示范点的要求,发挥示范的模范引领作用。在去
6、年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信息平台、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信息管理平台和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由县市场监管局、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等部门负责)(三)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强化舆论引导力- 6 -1.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在城乡、社区(行政村)建立食品安全固定宣传栏目和宣传阵地,发挥协管员宣传教育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重视校园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将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列入中小学校公共安全和健康课程教学内容。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 、“食品安全宣 传周” 等活动,引导消费者理性认知食品安全风险,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
7、(由县食安办牵头,各食安委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2.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鼓励新闻媒体对食品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并及时客观、科学、准确报道食品安全事件。定期不定期与媒体开展食品安全信息发布与风险交流,主动介绍食品安全工作,发布消费安全提示。加强食品安全热点问题舆论引导,对舆论中存在的质疑、误解主动发声,做好澄清和解疑释惑工作,主动回应公众关切,满足公众食品安全信息需求。(由县食安办牵头,各食安委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四)健全社会监督体系,增强共治凝聚力1.构建全社会监督体系。培育各类参与主体和参与模式,促进主体多元化,以增强社会共治的创造力。建立
8、一支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争取 100%的行政村(社区)配备 1-2 名的食品安全专(兼)职协管员或信息员,形成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全覆盖。凝聚社会监督力量,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 7 -委员等的监督作用,使监督机制延伸到全社会。成立“食品安全志愿者” 服 务队伍,加 强志愿者队伍管理,完善服务保障,动员和凝聚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监督,使其成为食品监管力量的有效补充。建立专家团队,为我县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提供科技保障和人才支持。(由县食安办牵头,各食安委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贯彻落实省、市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办法,
9、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提供有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要及时兑现奖励资金,并严格执行举报保密制度,依法严惩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行为。及时处理各类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案件。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或信息员的作用,在社区(行政村)设有食品安全消费申诉举报联络站或消费维权监督站,将食品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由县食安办牵头 ,各食安委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三、实施步骤开展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创建活动分组织申报、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考核评估四个阶段开展。(一)组织申报(2017 年 3 月 2
10、4 日-3 月 29 日)根据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创建 2017 年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工- 8 -作的通知(闽食安办2017 3 号)要求, 积极开展组织申报工作,及时提交创建活动申报材料。(二)动员部署(2017 年 9 月 1 日-9 月 30 日)1.抓好动员部署。制定霞浦县创建 2017 年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工作方案,召开全县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创建工作,动员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真抓实干,全力以赴推进各项创建工作任务。2.广泛开展宣传。采取网络、广播、电视、报纸、短信、宣传标语、印发资料等各种群众喜闻乐见、富有成效的形式和办法,多渠道
11、、多层次开展宣传活动,深入宣传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宣传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广泛发动,强劲造势,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三)组织实施(2017 年 9 月 1 日-2018 年 6 月中旬)1.明确目标任务,落实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各方责任。县食安办根据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创建 2017 年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工作的通知(闽食安办 20173 号)要求和标 准,结合霞浦县创建2017 年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工作方案,成立县食品安全共治领导小组;进一步量化分解目标任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落实食品
12、安全社会共治责任;各乡镇及有关部门按照标准要求和- 9 -任务职责,制定具体的创建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逐项抓好落实。2.认真组织实施,发动社会组织及消费者参与共治工作。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一是通过完善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追究机制,强力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二是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基础硬件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力度,提高食品抽样检验的经费投入,扩大抽检的类别及范围,增加抽检频次;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提高食品生产和经营的违法成本;四是通过搞好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和理性看待食品安全问
13、题,提振消费信心;五是加强食品安全社会公众参与队伍建设,提高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的力度和广度。(四)考核评估(2018 年 7 月以后)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福建省创建 2017 年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工作方案进行自评,并查找问题和不足,巩固提高创建成果,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省有关部门考核验收。四、主要措施(一)加强组织协调。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各成员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绩效考核范畴,把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并保证专款专用。各成员- 10 -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责任人,确保人力、物力、财力、职责到位,制定实施方案,并
14、将方案报送县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年终领导小组将根据考核指标对有关部门和乡镇进行考核。(二)构建监管网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备 1 名乡镇食品安全管理员,在城镇的每个社区和农村的每个行政村配备 12 名食品安全协管员,使食品安全监管实现全面覆盖。(三)加强信息交流。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实现互连互通和资源共享。避免重复执法,提高行政效率。县食安办负责信息的收集汇总、及时传递、分析整理,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定期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综合信息,逐步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四)加大督查督办。各成员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制定自查制度,定期对创建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送县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县食安办将按照考核细则,对各成员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督查考核,并通报督查考核情况。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予以表彰;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则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五)抓好舆论宣传。县食安办要积极配合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及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