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及时、高效、果断处置发生在我区境内的恐怖袭击事件,指导和规范各类恐怖袭击事件的处置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国家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一、适用范围本预案所称的恐怖袭击事件是指境内外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在我区境内实施恐怖袭击,危害或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引起社会公众恐慌的事件。具体包括:(1)利用生物战剂、化学毒剂袭击或者攻击生产、贮存、运输生化毒物设施、工具的;(2)利用核等辐射袭击或者攻击核设施、核材料装运工具的;(3)利用爆炸手段,袭击党政军首脑机关、城市标志性建筑物、公众聚集场所、重要基础设施、主要军事设施、民生设施、通信枢纽、公共交通工具的;(4)攻击国家机关、军队和民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5)袭击来洪国内外重要知名人士及社会公众的;(6)劫持公共交通工具的;(7)其他恐怖袭击事件,造成后果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二、处置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处置预案的分类(一)基本原则1、统一指挥原则。根据上级指令和恐怖袭击事件的规模与危害程度,在区工委、区管委统一领导下,区恐怖袭击事件应急指挥部具体组织和指挥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