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阶段公众参与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阶段公众参与工作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目前,仍有部分项目公众参与存在信息公开不全面、公众意见调查不规范等问题。为了进一步合理、有效开展环评阶段的公众参与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补充意见。一、 落实环评阶段公众参与主体责任。建设项目开发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作为法定主体,应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充分征求可能受到环境影响公众的意见,对公众参与工作负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应对所公开的信息及调查公众意见的真实性、合理性、有效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欺骗或隐瞒。鼓励公众主动参与,客观、实事求是地发表意见。受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以下简称环评机构)应协助建设单位完成公众参与工作。二、 广泛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1.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实施方案。在征求公众意见前,应提前制定并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实施方案。方案应充分考虑公众参与程序的合法性、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