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连云港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快推动连云港市文化产业发展,规范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中共连云港市委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的实施意见(连发201540号)和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64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专项资金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市委宣传部(市文改办)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负责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第三条 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围绕“做大做强文化产业”目标,按照“两效统一”要求,坚持“突出重点、择优扶持、公开公正、严格监管”的原则。第二章 支持范围和方式第四条 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一)文化产业类项目1.主要支持动漫游戏、广告会展、艺术品交易、文化设计创意、文化旅游等文化创意门类,重点扶持以文化内容、文化创意为核心,具有发展前景和导向意义、提升文化产品内涵和质量的文化产业项目; 2.与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