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化验室试剂溶液使用管理规定为确保检测质量,规范试剂溶液的使用,必须按试剂性能和实际用量进行配制,不要盲目多配,一般标准溶液(除EDTA和重铬酸钾外)配制量不超过1L,不稳定试剂应少量配制,同时采取特殊贮存方法,如避光、冷蒇,加入不干扰测定的稳定剂。凡属常用量的各种试剂,应该严格标准化手续和使用规定,防止变质浪费。特制定本规定。一、保证试剂溶液的质量1、试液的贮存期 化学试剂有效期:、试剂瓶上有规定有效期,按其规定执行。 、试剂瓶上没有规定有效期,开口后,固体试剂有效期为5年,液体试剂有效期为3年。极易吸湿及性质不稳定的试剂有效期为1.5年,并在试剂瓶上标明开口日期和有效期。、如果使用中发现某试剂变质,可经实验室主任的批准,立即撤下,按其性质销毁。、一般浓溶液在贮存期内的变化不大,而稀溶液则随贮存时间的延长,其浓度多会发生变化。溶液的浓度愈低,有效使用期限愈短。除本身不稳定的试剂外,一般稳定性较好的试剂,其浓度为10-3mol/L的溶液可贮存一个月以上,10-4mol/L溶液只能贮存一周,而10-5mo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