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茅以升学院.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942537 上传时间:2018-11-09 格式:DOC 页数:14 大小:20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西南交通大学茅以升学院.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西南交通大学茅以升学院.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西南交通大学茅以升学院.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西南交通大学茅以升学院.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西南交通大学茅以升学院.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西南交通大学茅以升学院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办法(2017 年 3 月修订稿)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评定机构第三章 评奖范围及条件第四章 评奖比例及奖励第五章 评奖程序第六章 综合评定成绩计算办法第七章 权责声明及其他第八章 附 件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全面评价西南交通大学茅以升学院学生的综合表现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教育规范中的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在书院制下的多元化培养模式要求,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评定机构第二条 学院设学生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学生评价体系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学院

2、教授委员会负责顾问事宜,学院党总支委员会、教务办公室、学生工作组、团委分别派代表任组员。学生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设办公室于茅以升学院学习发展指导中心处,办公室负责开展小组日常工作。第三章 评奖范围及条件第三条 综合奖学金的评奖对象为茅以升学院各年级的全日制本科生。其中,转专业的学生需在我院就读满一个学期才可参与评奖。第四条 评奖学生需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遵纪守法;(2)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良;(3)积极参加社会工作、体育锻炼、科创文艺等集体活动,德、智、体综合考评分达85 分及以上;(4)评奖学期未取得学业黄牌预警;(五)学生需在第二学期及以前

3、通过英语四级考试。第五条 取消以下学生的奖学金评定资格:(一)评奖学期内受“通报批评”的学生或本学年内受“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学生;(二)有违反社会公德、违反校规校纪、违反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行为正在受审查,拟给予纪律处分的或未给予处分但造成不良影响的学生;(三)评奖学期(不含第七学期)所修课程学分总数低于 15 个学分的学生;(四)学习态度不端,有学术造假行为或被查出屡次逃课、迟到、早退或散布不良学习风气的学生.第四章 评奖比例及奖励第六条 对符合以上评定条件,学习成绩达到以下要求者,原则上按照以下办法发给不同等级的奖学金及证书:特等奖学金:按年级学生人数 5%评定,奖学金 1000 元/学期人;

4、一等奖学金:按年级学生人数 15%评定,奖学金 600 元/学期人;二等奖学金:按年级学生人数 30%评定,奖学金 400 元/学期人;三等奖学金:按年级学生人数 25%评定,奖学金 250 元/学期人;进步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学期学分绩点比前一学期学分绩点有较大提高,但本学期未获得三等级以上综合奖学金者。学分绩点提高 1.0 及以上者,奖励100 元/学期人;提高 1.5 及以上者,奖励 150 元/学期人;提高 2.0 及以上者,奖励 200元/学期人。第五章 评奖程序第七条 综合奖学金原则上依据同年级同专业拉通的综合评定成绩排名,按照比例进行评定,实行本人申请,学院综合奖

5、学金评定委员会审核的方式。具体的评奖程序如下:(一) 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在每学期开学后开始进行上学期奖学金评定工作;(二) 茅以升学院综合奖学金评定委员会于每学期初根据学生上一学期的课程成绩计算并公示学生相关正考成绩的原始学分绩点;(三) 符合评奖条件的学生按照评定委员会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综合奖学金加分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四) 评定委员会审核学生提交的材料,无误后计算学生综合学分绩点并予以公示;(五) 根据综合学分绩点初步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绩点核算有误的学生根据公示结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复议申请;(六) 公示无误后由评奖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名单。第六章 综

6、合评定成绩计算办法第八条 综合评定成绩即综合评定绩点。包含学生的学习成绩、社会工作、各级(类)竞赛、发表学术论文或文学性质的文章、文明寝室成绩等相关项目,是学生综合素质的量化体现。第九条 除综合奖学金的评定外,综合评定绩点也可作为其他评奖评优或各类选拔的参考依据之一。第十条 综合评定成绩计算公式如下:综合评定绩点=评奖学期原始学分绩点+综合评定加分绩点。其中,综合评定加分绩点=学生干部加分+科技、学科竞赛加分+论文发表加分+文、体比赛加分+科研活动加分+发表文章加分+文明宿舍加分+先进优秀集体加分+其他绩点加扣分等。第十一条 原始学分绩点的计算公式如下:学 分 总 数该 学 期 规 定 修 读

7、 课 程 的 课 程 绩 点 )课 程 类 型 系 数( 课 程 学 分课 程 学 分 绩 点 其中,公式中的“该学期规定修读课程”仅以培养计划上要求本学期所修必修课和专业限选课来计算;课程类型系数以学生工作组给出的为准;重点课程的认定以培养计划为准。第十二条 综合评定加分绩点的上限如下:加分类型 加分上限教务处保研加分认可的学科竞赛 1.0其他学科竞赛 0.8发表学术论文 0.8科研课题 0.8发明专利 0.8发表文章 0.3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 0.8注:其中文体比赛校级和院级的总加分绩点累计不超过 0.3。第十三条 科技、学科竞赛的加分办法如下教务处保研加分认可的国家级、省级学科竞赛

8、加分按下表计算: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国家级 1.0 0.8 0.6 0.5 0.4省部级 0.6 0.5 0.4 0.3 0.2其他类型的科技、学科竞赛加分按下表计算: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国家级 0.8 0.6 0.5 0.4 0.2省市部级 0.4 0.35 0.3 0.25 0.1校 级 0.3 0.25 0.15 0.1 0.05院 级 0.2 0.15 0.1 0.08 0.04注意:1.科技、学科竞赛范围包括:(1)由教育部、财政部批文资助的大学生竞赛项目竞赛及其相关选拔赛;(2)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合办或承办的各类竞赛及其相关选拔赛;(3)

9、有相关官方背景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及其相关选拔赛;2.教务处保研加分认可的国家级、省级学科竞赛以教务处给出名单为准;加分 奖项级别加分 奖项级别3.其他类型的科技、学科竞赛等级认证办法如下:凡是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各类教指委组织的,获奖证书同时盖有教育行政部门和教指委公章的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指委级别认定为国家级或省级。对于学院组织,有指导老师带队参加的由相关行业协会举办的竞赛,学院学生工作组视其竞赛规模、水平和影响集体讨论认可为国家级、省级或片区级。其余竞赛原则上不计,若因特殊情况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学生工作组认定后参照以上原则进行加分;附表:教务处保研加分认可的科技、学

10、科竞赛:序号 竞赛名称 级别 1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国家级、省级 2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国家级、省级 3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国家级、省级 4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嵌入式专题邀请赛 国家级、省级 5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国家级、省级 6 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国家级、省级 7 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国家级、省级 8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国家级、省级 9 全国大学生智能车竞赛 国家级、省级 10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科技竞赛 国家级、省级11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国家级 12 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 国家级、省级 13 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

11、 国家级 14 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大赛 国家级、省级 15 中国大学生软件服务外包大赛 国家级、省级 16 全国电子商务三创赛 国家级17 ACM 程序设计大赛 国际级、国家级18 四川省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 省级 19 四川省大学生“生命之星”科技邀请赛 省级 20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 国家级21 中国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 国家级、省级23 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 国家级、省级注:上表中的竞赛目录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由教务处统一发布。第十四条 学术论文发表的加分办法:学院对学生评奖周期内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在公开刊物(核心期刊的认定参考 2014年版北大核心期刊目录和中国

12、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已经发表(通知单不作为加分凭证)的学术论文,学生提供论文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以及正文,时间需为当学期内) ,学院按照刊物级别进行加分。注意:加分论文不超过 3 篇,总加分不超过 0.8。第十五条 科研课题的加分办法按下表计算:身份加分级别 第一主研 参研国家级 0.8 0.4省市部级 0.6 0.3校级 0.2 0.16院级 0.1 0.08注意:1. 申请课题须为在相应学期完成结题并通过相应部门验收;2. 如在相关验收中评为优秀课题可在相应加分绩点基础上乘以 1.1;3. 结题后需提交项目申报书,结题报告,教师签字加盖公章。第十六条 发明专利加分如下:类型 第一

13、发明人 第二发明人发明专利 0.6 0.4实用新型 0.4 0.2外观设计 0.3 0.1注:发明专利需为学生在评定学期内所完成。第十七条 发表文章的加分办法按下表计算:期刊类型 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第三作者 第四作者SCI、SCIE、EI 收录的期刊论文 0.6 0.4 0.2 0.1SCI、SCIE、EI 收录的会议论文 0.5 0.3 0.1 0.05国内核心期刊 0.4 0.25 0.08 0.04其他正式刊物 0.2 0.15 0.01 0.005国内公开发行刊物 校内官方机构公开发表文章(含网络稿件)注意:作为编辑、记者等本职工作范围内发表的文章不予加分。第十八条 文体比赛加分绩点

14、只针对代表班级、学院、学校参加各类由正规部门组织的文体比赛,加分细则如下:获奖加分名次类奖状对应绩点: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国家级 0.8 0.75 0.7 0.65 0.6 0.55省市部级 0.7 0.65 0.6 0.55 0.5 0.45校级 0.15 0.12 0.1 0.08 0.05 0.03院级 0.08 0.06 0.05 - - -等级类奖状对应绩点:加分 奖项级别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国家级 0.8 0.7 0.65 0.6 0.5省市部级 0.7 0.6 0.55 0.5 0.4校级 0.15 0.12 0.08 0.05 0.0

15、3院级 0.1 0.08 0.05 0.03 0.01注意:1. 体育、艺术类特招生不做此类加分;2. 对于未获得以上名次的文体比赛,视具体情况给予适当加分;3. 集体比赛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供参与者名单,在上表相应等级、名次加分上乘以0.5 后计入参与者个人成绩;参加趣味项目等非正式竞技项目应在相应加分上再乘以 0.8的系数;4. 文体比赛校级和院级的总加分绩点累计不超过 0.4。第十九条 学生干部的绩点加分办法如下:(一) 学生干部工作加分对照表:职位 加分绩点校院级以上团学组织干部 0.2校院团学组织主席团级别干部 0.15校院团学组织正部长级别干部、校级协会社团会长级别干部、班长、团支书

16、 0.12每篇 0.1 每篇 0.05加分级别奖项校院团学组织副部长级别干部、校级协会社团正、副部长级别干部,副班长 0.1校院团学组织、校级协会社团委员级别(被评为优秀者) , 班级其他学生干部0.08或以下不同工作质量等级的干部享有不同的权系数:工作质量优秀(90)良好(8090)一般(7080)合格(6070)差(60)权系数 1.2 1.0 0.8 0.6 -0.4(二)学生干部工作质量认定办法:1.学生干部工作加分绩点=学生干部工作职位加分绩点工作质量权系数;2.学生干部认定:校、院两级及以上组织学生干部(副部长级以上级别者)需出具相应主管部门的指导老师签字及加盖鲜章的任职证明,班级

17、学生干部由班长出具相关班级干部名单;3.学生干部工作质量等级评定:(1)校级以上团学组织干部、校团委、学生联合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联合会、校内各类学生社团、校报编辑部成员、 交大青年报 、 交大生活记者、校艺术团、园区和楼栋自我管理委员会干部的工作质量等级评定:由该部门主管教师打分+辅导员老师打分(计分权重为 5:5) ;(2)学院团学组织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的工作质量等级评定:由茅以升学院团建中心根据上级组织打分+下级成员打分+辅导员打分进行评定(计分权重为 3:3:4) ;院级学生干部工作质量认定对象为各团学组织通过换届流程后在当届承担相应职务满一学期者;其他相关细则要求可参考相应职

18、能组织出具的干部管理制度;(3)班级学生干部的工作质量等级评定:班级全员打分+院级分管学生组织打分+辅导员打分(计分权重为 3:3:4) ;班级学生干部工作质量认定的其他相关说明:原则建议采取一职一人,如因实际情况部分职务出现一职两人时需提前申报茅以升学院综合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相关人员并予以核定,禁止出现一职三人或以上情况;如同一职位在同一学期中更换任职人员则工作质量认定只能对其中一人进行认定,相关人选由班委会决定。4.身兼多职者,只取最高项加分,不做累计。第二十条 文明寝室的加分办法按下表计算:等级 三星级 校级 院级加分 0.1/每人 0.07/每人 0.05/每人注意:1.三星级文明寝室和

19、校级文明寝室以学生处提供的名单为准;2.院级文明寝室以学院提供的名单为准。第二十一条 先进(优秀)集体的加分办法如下:奖项 全国 省(市)级 校级 院级先进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 0.1/人 0.08/人 0.06/人优秀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创建集体 0.1/人 0.08/人 0.05/人0.02/人优秀班集体创建班级 - - 0.04/人 -优秀班集体创建特色班级 - - 0.04/人 -第二十二条 其他加分项目:(一) 学生代表学院参加各级各类集体活动如未获奖,但表现积极,经学院学生工作组认定,每参加一项可加绩点 0.008,但累计不超过 0.05;(二) 学生在评定学期内如若获得以上项目之

20、外的校级及以上奖励,可将相关证明材料交予茅以升学院综合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议,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校级每项不超过 0.2、省市部级每项不超过 0.3、国家级每项不超过 0.5 的加分,且此类总加分的总数不得超过 0.8;(三) 对于学习成绩优异,并且积极参与学习互助帮扶活动的学生,经学院考评获得优秀者,给予 0.08 的绩点加分。(四) 在评奖学期内参与 CET-6 考试并首次取得 510 分以上的成绩,或托福考试取得 90 分以上的成绩,或雅思考试取得 6.5 以上的成绩,给予 0.1 的绩点加分,之后学期不再享受此项加分;第二十三条 对于在评定学期综合表现不佳,但不符合取消评奖资格条件的学生,采取以下扣分制度:(一) 评奖学期内有滋事生非、破坏同学间和睦关系、宣传不良消极信息等情况,但却不符合给予行政警告或处罚条件的学生,如有举报,经学院学生工作组核查属实,视情况严重性给予 0.1-0.5 的扣分并备案。(二) 学习态度不端正,被查出有逃课、迟到现象的学生,其中两次迟到视为一次逃课,按照下表办法处理:次数 一次 二次 三次 四次 五次逃课处理办法 扣 0.02 扣 0.06 扣 0.1 扣 0.14 取消评奖资格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重点行业资料库 > 1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