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锡山区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 号)、江 苏 省环境保护委员会 办公室关于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苏环委办2015 26 号)、无锡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无锡市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锡环委发 20151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实事求是、妥善有序化解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前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历史遗留问题,规范全区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落实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单位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违法违规建
2、设项目地方政府的属地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到 2016 年底,全面完成全区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任务。清理整治结束后再发现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前的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一律按照新环境保护法从严查处。二、清理整治范围自开展环保大检查以来,全区范围内清理排查出的环境保护违规违法建设项目,具体为新环境保护法实施(2015 年 1 月 1日)之前,辖区内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在建和已建成的 2 建设项目,以及已经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但长期投产运行未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建设项目(含属于上级审批的建设项目和跨区域流域在属地有建设内容的建设项目)
3、。三、清理整治原则(一)属地管理,分工合作的原则。开发区、商务区和各镇(街道)负责全面排查、清理本辖区内所有建设项目,建立本地区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台账,掌握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环境违法行为,制定并实施分类整治方案,确保不留死角、不剩盲区,排查到位、整改到位。区发改局、经信局、开发区经发局等经济主管部门配合做好国家产业政策、落后生产工艺等的认定工作,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城管局等部门配合做好项目淘汰关停工作。(二)分类处理,及时上报的原则。各地要按照“关停一批” 、“登记一批”、 “整治一批 ”的工作思路,对排查清理出来的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分类处理。通过清理整治,淘汰一批不符合要
4、求的高耗能、高污染的建设项目,登记一批符合产业政策、环保准入标准等要求的建设项目,整治一批治污设施不健全的建设项目。各地要及时上报分类处理意见,确保 2016 年底完成清理整治工作。(三)统筹兼顾,务求实效的原则。各地在清理整治时,要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兼顾政府、社会、企业等各方合理诉求,做到既实事求是,又依法履职。在坚持法律原则的前提下,以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作为约束性要求,实事求是地化解历史遗留的环境保护问题。 3 (四)达标排放的原则。清理整治以企业的达标排放为底线和红线。达标或经过治理能够达标的方能实施后续的整治及登记程序,达标无望的直接进入关停程序。四、清理整治办法(一
5、)关停一批选址不符合锡山区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管控要求的建设项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工艺落后的建设项目,污染严重、污染物排放不符合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且治理无望的建设项目,一律由开发区、商务区和各镇(街道)上报至区人民政府,依法责令关闭。开发区、商务区、各镇(街道)提出本辖区关停淘汰企业名单,区人民政府下发关停决定书,开发区、商务区、各镇(街道)负责督促落实,区相关部门配合。(二)登记一批 已建成但尚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建设项目,或者已建成且已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但是存在重大变动的建设项目,如果项目选址符合锡山区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管控要求和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环保准入条件,污染
6、物排放达到行业排放标准、符合总量减排控制要求,建设单位应开展自查评估,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自查评估报告(格式见附件),并通过公共媒体主动公开后,经各镇(街道)审核同意后按项目所在辖区分别报区环保局和开发区安全环保局审核。审核合格的建设项目,登记录 4 入“ 一企一档” 环境管理数据 库,纳入日常 环境管理。其中印染、电镀、化工、冶金酸洗等重污染高耗能高环境风险行业建设项目,应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管理名录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现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区环保局或开发区安全环保局备案,在现状评价的基础上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自查评估报告。(三)整治一批1、已建成但尚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建设项目
7、,或者已建成且已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但是存在重大变动的建设项目,如果项目选址符合锡山区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管控要求和国家产业政策,但存在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不能满足总量减排控制要求、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且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环境信访矛盾突出等问题,依法责令其限期治理或整改。按期完成限期治理或整改并经验收合格的,按照“登 记一批” 要求,纳入日常环境管理;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或整改的,一律依法处理。2、在建但尚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建设项目,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有关规定,一律责令停止建设,限期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按期完成环评审批手续的,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进行建设;逾期未完成环评审批手续的
8、,一律由区人民政府予以取缔。3、已建成且已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建设项目,如果该项目长期投运未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应督促企业按照竣工环保 5 验收的技术规范制定整治计划、限期完成验收工作。若其无法限期履行验收手续,一律依照环境保护法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责令其限制生产或停产整顿;情节严重的,一律由区人民政府责令停业、关闭。4、钢铁等产能过剩行业,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 41 号)和省 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印发对已经国家清理的钢铁、船舶行业建成项目备案的通知(苏发改工业发 20151104 号)文件要求 处置,已完成备案的,可直接利用排查结果,并通过“
9、登记一批 ”手续,纳入日常环境管理。五、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一)排查清理阶段(2016 年 1 月底前)。制定全区整治工作方案及自查评估报告。开发区、商务区和各镇(街道)对本辖区内所有建设项目进一步排查、清理,建立本地区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台账,确保不留死角、不剩盲区。(二)分类整治方案阶段(2016 年 4 月中旬)。开发区、商务区和各镇(街道)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地区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分类整治方案,成立清理整治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逐一明确整改要求,明确整改计划及完成时限,填报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表,方案和清理表于 2016 年 4 月中旬上报区环保局。(三)
10、全面整治阶段(2016 年 4 月至 2016 年 9 月底)。建设单 6 位根据分类整治方案,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整改。在此期间,开发区、商务区、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定期调度通报,督促建设单位按时完成整治任务。(四)总结阶段(2016 年 10 月至 2016 年 12 月底)。开发区、商务区和各镇(街道)对本地区清理、整治工作进行总结,于 2016 年11 月底前上报区政府(纸质和电子稿各一份)。2016 年 12 月底前,全面完成清理整治工作。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发区、商务区和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对辖区内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清理整治工作负总责,结合本地
11、实际,成立清理整治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内容、完成时限和督查部门,督促项目单位落实整治要求,按时完成清理整治工作。(二)严格责任追究。区环保局要加强对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的调度、通报和考核,对排查、清理不全面、不准确的地区,及时公开通报,责令重新或补充调查;对存在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建设单位,要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对未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经督查发现问题严重的地区和单位,予以通报。(三)加大监管力度。开发区、商务区和各镇(街道)要加大环境监管和宣传教育力度,防止出现新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营造公平的守法环境。(四)加强信息报送。
12、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地结合环保大检查 7 加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协调,及时反馈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宣传和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推动清理整治工作的开展。附件:(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自查评估报告(格式)(二)环保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表(格式)附件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自查评估报告建设单位(盖章) 8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9 承 诺我公司(单位)已组织开展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自查评估,现承诺如下:1、我公司(单位)已经知悉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等各项环境保护管理要求,本表所填报资料完全属实,如存在瞒报、假报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2、通过开展企业自查评估工作,我公司(单
13、位)已针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制定了环保改进完善措施。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将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各项环境管理要求,确保污染防治、生态保护、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建设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10 一、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名称 详细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 姓名 姓名 姓名法人代表手机号总经理 手机号环保负责人手机号经度 行业类别 建厂日期 燃料种类 消耗量 t/a 地理位置 纬度 总用水量t/a 废水排放量 t/a 有无排污许可证 排污许可证编号 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情况 应急预案落实情况(物资储备、演练等) 二、建设项目情况(本表填不下,请加附页)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 地点 项目性质 项目现状环评审批机关、文号及时间(项目未审批的不用填写)批复生产能力实际建成生产能力建成投运时间试生产核准机关、文号及时间“三同时”验收机关、文号及 时间备注:1、项目建设地点为本项目实际建设地址。 2、项目性质填写“新建”或“技改”。3、项目现状填写“未建、在建、投 产或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