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专心-专注-专业学校财务报销制度 为规范学校财务制度,便于学校经费的管理和正常使用,更好地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服务,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的财务制度及省市区教委规定的支出范围和进行报销。遇特殊情况,须经校长审批,财务部门才能予以报销。 2、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购置各类办公用品或其它物品时,首先由部门人填写购物申报单报校务处,以校长审批,校务处安排购买,所有购置物品,必须遵循先入库(经办人、保管人签字),再由签准报销、后办领用手续的财务程序、报销的有效发票下面应写明单位、购物、名称及年、月、日,发票手续不完整,财务部门应拒绝办理。 3、购物需领现金或支票时,要按规定写好借条,说明用途,填子暂支票及号码登记,经校长审批,财务人员才能支付。现金或支票 领取后,要尽快购物、报销,以便于经费及时结算,确保奖金安全。票章由出纳、会计专人保管。 4、旅差费报销及伙食补助标准规定为:市区每人每天12元,县内(昆阳镇除外)每人每天8元,外市每人每天20元。(按在外省实际住宿天数计发补贴,路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