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指南自2016年11月1日起,广东省全面实施“ 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个体工商户通过“两证 整合” ,实现只需填写“一张表” ,向 “一个窗口” 提交“一套材料” 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将由工商行政管理、税务部门分别核发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敬告:为维护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申请人应正确履行法定义务,故在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之前,敬请详细阅读本指南。本指南中所列提交材料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得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
2、致 ”并由个体工商 户经营者签字,或由其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申请人在填写表格和准备材料时应详细阅读申请人须知。登记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补充协议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补充协议关于内地在广东与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议关于内地在广东与澳门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议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登记条件(一)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二)组成形式为个人经营; (三)营业范围为:1.谷物种植;2.蔬菜、食用菌及园艺作物种植;3.水果种植;4.坚果种植;5.香料作物种植;6.中药材种植;7.林业(开展
3、油茶、核桃、油橄榄、杜仲、油用牡丹、长柄扁桃等木本油料经济林种植业需经当地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8.牲畜饲养;9.家禽饲养;10.水产养殖;11.灌溉服务;12.农产品初加工服务(不含籽棉加工);13.其他农业服务;14.林业服务业;15.畜牧服务业;16.渔业服务业(需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17.谷物磨制(不含大米、面粉加工);18.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3000吨/年及以下的西式肉制品加工 项目除外);19.水产品冷冻加工;20.鱼糜制品及水产品干腌制加工(冷冻海水鱼糜生产线除外);21.蔬菜、水果和坚果加工;22.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年加工玉米30万吨以下、绝干收率在98%以下玉米淀粉湿
4、法生产线除外);23.豆制品制造;24.蛋品加工;25.焙烤食品制造;26.糖果、巧克力及蜜饯制造;27.方便食品制造;28.乳制品制造日处理原料乳能力(两班)20吨以下浓缩、喷雾干燥等设施及200千克/小时以下的手动及半自动液体乳罐装设备 除外 ;29.罐头食品制造;30.味精制造;31.酱油、食醋及类似制品制造;32.其他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食盐除外);33.营养食品制造;34.冷冻饮品及食用冰制造;35.啤酒制造(生产能力小于1.8万瓶/时的啤酒灌装生 产线除外);36.葡萄酒制造;37.碳酸饮料制造生产能力150瓶/分钟以下(瓶容在 250毫升及以下)的碳酸饮料生产线除外 ;38.瓶
5、(罐)装饮用水制造;39.果菜汁及果菜饮料制造;40.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制造;41.固体饮料制造;42.茶饮料及其他饮料制造;43.纺织业;44.窗帘布艺制品制造;45.纺织服饰、服饰业;46.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47.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48.家具制造业;49.造纸和纸制品业(宣纸生产除外);50.文教办工用品制造;51.乐器制造;52.工艺美术制造(象牙雕刻、虎骨加工、脱胎漆器生产、 珐琅制品生产、宣纸及墨锭生产除外);53.体育用品制造;54.玩具制造;55.游艺器材及娱乐用品制造;56.日用化学产品制造;57.塑料制品业;58.日用玻璃制品制造;59.
6、日用陶瓷制品制造;60.金属工具制造;61.搪瓷日用品及其他搪瓷制品制造;62.金属制日用品制造;63.自行车制造;64.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65.电池制造;66.家用电力器具制造;67.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68.照明器具制造;69.钟表与计时仪器制造;70.眼镜制造;71.日用杂品制造;72.林业产品批发;73.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74.文具用品批发;75.体育用品批发;76.其他文化用品批发;77.贸易代理78.其他贸易经纪与代理;79.货物、技术进出口;80.零售业(烟草制品零售除外,并且不包括特许经营);81.图书报刊零售;82.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零售;83.工艺美术品及
7、收藏品零售(文物收藏品零售除外);84.道路货物运输;85.其他水上 运 输 辅 助 活 动 ,具 体 指 港 口 货 物 装 卸 、仓 储 ,港 口 供 应 (船 舶物料或生活品),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 、维修;86.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不包括航空客货运代理服务和国内水路运输代理业);87.仓储业;88.餐饮业;89.软件开发;90.信息系统集成服务;91.信息技术咨询服务;92.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仅限于线下的数据处理服务业务);93.租赁业;94.社会经济咨询中的经济贸易咨询和企业管理咨询;95.广告业;96.知识产权服务(商标代理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97.包装服务;9
8、8.办公服务中的以下项目:标志牌、铜牌的设计、制作服务, 奖杯、奖牌、奖章、锦 旗的设计、制作服务;99.办公服务中的翻译服务;100.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中的2个项目:公司礼仪服务:开业典礼、庆典及其他重大活动的礼仪服务,个人商务服务:个人形象设计服务、个人活动安排服务、其他个人商务服务;101.研究和试验发展(社会人文科学研究除外);102.专业技术服务业;103.质检技术服务(动物检疫服务、植物检疫服务、检验检测和认证相关服务、特种 设备检验检测服务 除外);104.工程技术(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105.摄影扩印服务;106.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107.技术推广服务;10
9、8.科技中介服务;109.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除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服务);110.大气污染治理(除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服务);111.固体废物治理(除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服务);112.其他污染治理中的降低噪音服务和其他环境保护服务(除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 检查服务);113.市政设施管理(除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服务);114.环境卫生管理(除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服务);115.洗染服务;116.理发及美容服务;117.洗浴服务;118.居民服务中的婚姻服务(不含婚介服务);119.其他居民服务业;120.机动车维修(主要指汽车、摩托车修理与维护);121.计算机和辅助
10、设备修理;122.家用电器修理;123.其他日用产品修理业;124.建筑物清洁服务;125.其他未列明服务业:宠物服务(仅限在城市开办);126.门诊部(所);127.体育;128.其他室内娱乐活动中的以休闲、娱乐为主的动手制作活动(陶艺、缝纫、绘画等);129.文化娱乐经纪人;130.体育经纪人;131.食品、饮料批发;132.一般旅馆;133.其他住宿业;134.房地产中介服务135.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登记事项经营者姓名、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 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申请方式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提交申请: (一)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所;(二
11、) 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办理时限申请人直接到登记场所提交行政许可申请,登记机关认为申请材料齐全,应当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符合法定形式的,登 记机关可以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不能当场决定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七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登记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七个工作日。表格文书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登记使用的申请文书规范与内地居民个体工商户使用的申请文书表格样式一致。名称登记请参见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指南。开业登记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内地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行政管机关(市场监督管理机关,下称登记机关
12、)申请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下属工商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办理个体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办理程序领取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 提交文件,申请开业登记 领取营业执照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1)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香港居民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的,经营者提交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复印件。 澳门居民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的,经营者提交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复印件。 (3)请登
13、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具体按东莞市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试行办法执行,详见 附件) (5)办理了名称预先核准的,提交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6)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改变名称、经营者姓名、 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等项内容,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办理程序领取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 提交文件,申请变更登记 领取营业执照 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1(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香港居民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的,经营者提交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复印件。 澳门居民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的,经营者提交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复印件。(3)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变更经营者本人姓名的,提交姓名变更后的身份证复印件。 变更经营范围的,申请变更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 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变更经营场所的,限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范围内,提交新的经营场所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