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造纸行业原料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颁布机关】轻工业部、公安部【颁布日期】1990年08月24日【实施日期】1990年08月24日【时效性】有效关于发布造纸行业原料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90)轻生字第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轻工(一轻)厅(局司)、公安厅(局):为了加强造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迅速扭转造纸原料厂火灾事故多、经济损失严重的局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结合目前造纸行业原料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造纸行业原料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现发布施行。附件:造纸行业原料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轻工业部公安部一九九0年八月二十四日造纸行业原料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造纸行业原料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造纸行业原料场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造纸行业露天存放的原木、稻草、麦秸、芦苇、竹子、红麻、黄麻、亚麻、秫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