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湘 潭 市 本 级 2016 年 财 政 决 算 (草 案 )报告2017 年 7 月 27 日在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 4 次会议上市财政局局长 朱红兵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受 市 人 民 政 府 委 托 ,向市人大常委会议报告 2016 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请 予 审 议 。一、2016 年财政决算情况(一)公共财政决算情况。1.公共财政收入完成情况。2016 年,全市完成财政总收入 186.4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6.31%,比上年(同口径,下同)增加 12.56亿元,增长 7.2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地方收入,下同)完成 125.3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
2、108.29%,比上年增加 7.97亿元,增长 6.79%;上划中央税收收入完成 48.3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 105.38%,比上年增加 4.17亿元,增长 9.44%;上划省级税收收入完成 12.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 92.77%,比上年增加 0.43亿元,增长 3.45%。2016 年,市本级完成财政总收入 90.93亿元(其中:市直完成 23.26亿元,高新区完成 24.03亿元,经开区完成 37.61亿元,昭 山 示 范 区 完 成 6.03亿 元 ),为 调整预 算 的 109.82%,比 上 年 增2加 9.44亿 元 ,增 长 11.58%。其 中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收
3、 入 完 成 69.74亿 元 ,为 调整预 算 的 111.81%,比 上 年 增 加 6.21亿 元 ,增 长9.77%;上 划 中 央 税 收 收 入 完 成 16.84亿 元 ,为 调整预 算 的 102.67%,比 上 年 增 加 3.12 亿 元 ,增 长 22.71%;上 划 省 级 税 收 收 入 完 成4.35亿 元 ,为 调整预 算 的 108.02%,比 上 年 增 加 0.11亿 元 ,增 长2.67%。2.公共财政支出完成情况。2016 年,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58.2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 131.89%,比上年增加 27.12亿元,增长 11.73%。201
4、6 年,市本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25.15亿元(其中:市直完成 87.86亿 元 ,高 新 区 完 成 10.33亿 元 ,经 开 区 完 成23.08亿 元 ,昭山示范区完成 3.88亿 元),为调整预算的 134.62%,比上年增加 11.54亿元,增长 10.16%。需要说明的是:2016 年市直财政收支决算数差距较大的原因是,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考评市与所辖区财政收入口径的通知(湘财预2014139 号)精神,为应对上级考核和争取更大的支持,2015 年我们对市直与雨湖、岳塘两区的财政收入统计口径进行了调整,将市直上划中央、省级税收收入全部划入雨湖、岳塘两区统
5、计范畴, 造成市直收入规模的大幅下降和收支决算数的差距较大。3.财政收支平衡情况。根据省财政厅对我市 2016 年财政决算的批复,本年收入总3计 319.6亿元(2016 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25.35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 122.88亿元,加上年结余 9.39亿元,加债务转贷收入 47.01亿元,加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9.74亿元,加调入资金 5.23亿元),本年支出总计 319.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8.26亿元,加上解上级支出 4.38亿元,加债务还本支出36.34亿元,加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8.58亿 元 ,加 年 末 滚 存结 余 12.03亿 元 ),年 终 结 余
6、 12.03亿 元 ,其 中 ,结 转 下 年 支 出12.03亿 元 。全年收支平衡。2016 年 ,市 本 级 收 入 总 计 165.58亿 元 (2016 年 市 本 级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69.74亿 元 ,加 上 级 补 助 收 入 61.41亿 元 ,加上 年 结 余 7.61亿 元 ,加 下 级 上 解 收 入 5.11亿 元 ,加 债 务 转 贷收 入 11.53亿 元 ,加 调 入 预 算 稳 定 调 节 基 金 7.49亿 元 ,加 调 入资 金 2.71亿 元 ),本 年 支 出 总 计 165.58亿 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25.15亿 元 ,加 补 助 下 级
7、支 出 15.21亿 元 ,加 上 解 上 级 支出 2.2亿 元 ,加 债 务 还 本 支 出 6.31亿 元 ,加 安 排 预 算 稳 定 调 节基 金 6.95亿 元 ,加 年 末 滚 存 结 余 9.77亿 元 ),年 终 结 余 9.77亿 元 ,其 中 ,结 转 下 年 支 出 9.77亿 元 。全 年 收 支 平 衡 。2016 年全市及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支出决算及预算平衡情况详见附表 1-6。(二)非税收入征收情况。2016 年,全市完成非税收入 81.29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7.19%,比上年同期增长 4.2%。42016 年,市本级完成非税收入 48.41亿元,为年初预
8、算的119.28%,比上年同期下降 5.39%。2016 年全市及市本级非税收入决算情况详见附表 7-8。(三)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2016 年,全市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 2.67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 12.9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 3.13亿元,调入基金 0.04亿元,债务转贷收入 82.39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 14.5亿元,上解上级支出 0.14亿元,调出资金 2.87亿元,债务还本支出 81.31亿元,年终结余 2.38亿元。2016 年 ,市 本 级 政 府 性 基 金 上 年 结 余 2.36亿 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 9.1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 1.09亿元,债务转贷收入 70.83亿
9、元。政府性基金支出 8.37亿元,上解上级支出 0.11亿元,补助下级支出 1.46亿元,调出资金 1.5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69.75亿元,年终结余 2.18亿元。2016 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详见附表 9。(四)社保基金收支情况。2016 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 87.46亿元,(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自 2015 年起推行省级统筹管理模式,不再对各市州基金收支下达年初预算数,但根据财政部决算报表填报要求,基金收支决算数需在各市州决算报表中进行体现,从而导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数据差距较大),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 81.26亿元。52016 年,市本级社会
10、保险基金收入完成 50.3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 46.12亿元。2016 年全市及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详见附表10-11。(五)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2016 年,市本级实现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1018 万元(其中:湘潭中环水务有限公司 662 万元、湘潭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249 万元、湘潭无线电股份有限公司 15 万元、湘潭市房地产担保服务有限公司 12 万元、湘潭市建筑设计院 50 万元、湘潭市房产测绘队 3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12304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974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4 万元,年终结余 12304 万元,全年收支平衡。2016 年市本级
11、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详见附表 12。(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2016年,市直178家部门预算单位实际完成支出33.1亿元,其 中 :上 年 结 转 安 排 1.62亿 元 ,年 初 预 算 内 安 排 19.31亿 元 、年初专项资金安排到部门预算单位2.88亿元、绩效考核奖 1.15亿元、年初预算到项目未到单位部分 1.91亿元(其中:2016年退休人员调整待遇安排0.22亿元、20142016年在职人员提资安排0.95亿元),当年财力追加安排 2.4亿 元(其中,2015-2016年警衔津贴安排0.41 亿元,2016年增人增 资及抚恤金发放安排0.31亿元),非税资金安排0.65亿元
12、、上级专款安排 3.18亿元。6(七)一般公共预算指标结转情况。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指标结转16.72亿元(含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其中市直结转11.56亿元(中央及省转移支付结转5.98亿元,专项资金、国土收入等结转5.58亿元)。(八)地方政府债券安排使用情况。2016 年,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为 195.63亿元。2016 年末,市本级实际政府债务余额为 192.96亿元。2016 年,全市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 130.48亿元,其中:新增债券 14.13亿元、置换债券 116.35亿元(市本级 76.06亿元、雨湖区 0.87亿元、岳塘区 2.22亿元、湘潭县 15.03亿元
13、、湘乡市 16.87亿元、韶山市 5.3亿元)。全市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中,市本级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 82.27亿元,其中:新增债券6.21亿元、置换债券 76.06亿元(具体分配单位为:市直 2.12亿元、湘潭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17.15亿元、湘潭经开区 22.62亿元、湖南昭山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9.84亿元、湘潭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2.41亿元、湘潭市土地经营有限公司 10.96亿元、湘潭地产集团经营有限公司 0.95亿元)。政府债券资金对我市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快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建设、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二、2016 年预算执行效果2016 年,面对持续的经济下行
14、压力和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预算法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7项决议,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较好地发挥了财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和保障作用。(一)着力攻坚克难,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全面推进“营 改增 ”改革 试点,加大 对建筑房地产 、金融保险业及餐饮服务业营业税的清欠力度,全力做实营业税基数。二是统一涉税信息管理应用平台。支持国税、地税联合办税,对 政 府 投 融 资 平 台 开展 专 项 清 理 。三是对 年度收入目标逐月逐季进行考核,及时兑现奖惩,确保收入及时均衡入库。四 是 加 大 非 税 收 入 缓 减 免 清 查力 度 ,将 砂
15、 石 场 生 产 线 经 营 权 竞 租 收 入 、市 直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资产 拆 迁 补 偿 收 入 纳 入 非 税 收 入 管 理 。五 是 突 出 挖 潜 增 效 ,全 市累 计 争 取 上 级 转 移 支 付 资 金 113亿 元 ,市 本 级 收 回 财 政 结 转 结余 资 金 2600 万 元 ,“三 公 ”经 费 支 出 比 去 年 同 期 下 降 13%。(二)着力加力增效,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一是通过大力实施结构性减税,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降低社保缴费率等办法,多措并举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负担。二是积极推动产业转型,累计安排资金 3.5亿元,支持“1+4 ”特色
16、产业体系、全域旅游及科技创新发展。三是推动设立支持产业引导和重点项目建设的政府性投资基金,全力保障精美湘潭及重大产业项目资金需求。四是在全省率先出台农业转移人口房地产去库存政策,拨付资金 4000 万元,带动农业转移人口新增购房 4811 套。五是向社会发布 PPP 示范项目 30 个,总投资 372亿元,新型智慧城市、天伦医养等项目入选财政部第三批 PPP 示范项目。8(三)着力聚焦投入,持续改善民生福祉。一是市本级安排实事资金 1.34亿元,全面完成 25项省市实事工程。投入资金3811 万元,支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预脱贫和 65 个省定贫困村摘帽。二是拨付社会救助资金 2.6亿元,城市区城
17、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 460 元。拨付资金 1.17亿元,用于改善基层卫生机构医疗条件。三是拨付资金 3.97亿元,重点支持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改扩建和农村学校全面改薄。四是拨付就业专项资金 2.34亿元,全市新增城镇就业 5.24 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1.4 万人。五是市本级整合资金 3.68亿元,用于拆违控违和城市基础设施提质改造。安排资金 3656 万元,支持群众文化活动以及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四)着力深化改革,全力提升管理效能。一是财政预决算公开率达到 100%,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实现全面统筹,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相结合取得实质性突破。二
18、是认真抓好“营改增” 全面推开和 资源税“从价计征” 改革的落地实施, 围绕“ 精美湘潭”建设,全面强化重大项目资金监管和预决算评审。四是全面完成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启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出台总体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五是扎实开展“雁过拔毛” 式腐 败问题专项整治,追缴违规资金 329.87 万元。全面启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出台湘潭市市级政府性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规范基金的设立和运行。92016 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财政收支矛盾加大、收入质量有待改善,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升,政府债务风险有待防范
19、与化解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2017 年,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坚持狠抓组织收入不动摇。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强化征管,确保顺利完成全年财政收入目标 200亿元。对于税收收入,要加大征收力度,深挖税源潜力促进增收,特别是要加大清欠力度,杜绝边清边欠情况的发生。对于非税收入,要依法依规征缴,坚决杜绝没有政策依据的不合理收费,认真做好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减轻企业负担。同时,在组织收入的过程中,要更加注重财政收入质量的提高,坚决执行省政府的决定,进一步压缩非税收入比重。加强财政支出政策研究,建立财政投入与税收贡献挂钩机制,以支促收,以支
20、增收。二是坚持促进经济发展不动摇。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促进经济发展各项政策措施,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加强基金管理、推广运用 PPP 模式、加强财政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等,支持“ 智造谷 ”、战略性新 兴产业、科技 创新及现代服务业发展。积极化解商品房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充分运用信贷引导资金、风险缓释基金等手段,解决企业融资难题。加强政策研究,了解国家政策导向和10财政资金重点投入领域,抓好项的目筛选、储备和申报,争取上级更大的支持。三是坚持兜牢民生底线不动摇。坚持集中投入,多做打基础、利长远、可持续的事情。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教育
21、、医疗、社保和就业等民生政策落实到位,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工作顺利推进。进一步加大扶贫投入和资金监管,确保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省定贫困村全部脱帽。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和本级安排的力度,全力保障防汛救灾、水毁安置等资金需求。进一步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制定出台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四是坚持财政改革创新不动摇。积极巩固“营改增” 税制改革成果,密切关注增值税收入划分调整,以及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和环境保护税等税制改革走向,并妥善做好方案应对。坚持预算法定原则,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财政库款管理,全力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继续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对政策到期或绩效不佳的专项予以压缩或取消。对园区及平台公司政府债务实行严格的规模控制,继续做好存量债务置换工作,降低政府性债务利息负担。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十分繁重艰巨,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努力确保全年各项财政预算任务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