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发挥集团公司整体优势,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及基层企业的采购管理。第三条 本规定中的采购管理,包括物资类、工程类和服务类采购的管理范围、组织形式、采购方式、采购计划、采购实施、采购审核、采购合同等全过程管理。本规定所称物资是指用于集团公司生产、建设、经营的除燃料外的设备、材料、工器具、消耗性物资、办公用品、劳动保护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等。本规定所称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包含这些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本规定所称服务是指除物资和工程以外的采购对象,包括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咨询等。第四条 集团公司系统采购工作实行两级集中、三级管理。一级集中采购由集团公司管理;二级集中采购由分子公司管理;三级采购由基层企业管理。第五条 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