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计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制度上墙)(共5页).doc

上传人:晟*** 文档编号:9428664 上传时间:2021-12-12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18.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卫生计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制度上墙)(共5页).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卫生计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制度上墙)(共5页).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卫生计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制度上墙)(共5页).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卫生计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制度上墙)(共5页).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卫生计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制度上墙)(共5页).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2016年雅安市卫生计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一、管理范围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计委)统一管理全市卫生计生统计工作,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辖区卫生计生统计工作。按照行业和属地管理原则,市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服从所在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雨城区卫计局)的统计管理。二、工作保障(一)设立机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统计服务能力建设,设立专门统计信息机构或部门。(二)配备统计人员。市(州)卫生计生统计信息技术机构配备2名及以上专职统计人员;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统计工作岗位,配备1名及以上专(兼)职统计人员,并应以统计工作为主;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500张床位以上未定级的机构)应当设立统计信息科室。不足200张床位的医院配备2名专职统计人员,每增加200张床位增加配备1名专职统计人员;省级以下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至少配备1名及以上专(兼)职统计人员。卫生计生统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统计专业知识并取得统计从业资格;增补专职统计人员原则上应从高等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公文范文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