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温州大学选课管理办法选 课 是 学 分 制 教 学 管 理 制 度 下 重 要 的 环 节 。 为 进 一 步 规范 选 课 管 理 工 作 , 维 护 学 校 正 常 教 学 秩 序 , 保 障 学 生 选 课 与学 习 权 力 , 特 制 定 本 办 法 。一 、 课 程 类 别本 办 法 中 的 选 课 课 程 指 专 业 培 养 方 案 中 的 课 程 , 包含必选课、任选课和公选课。二、选课原则1.学生经报到、注册后方可参加选课。2.学生应在专业选课导师的指导下,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所在专业培养方案、学期开课计划、推荐课表等进行选课。选课必须满足所在专业培养方案对各类课程学分的要求
2、。学生可选择课程、上课时间和任课教师。3.选课首先应保证必选课的学习,然后选修其它课程。对于有选课限制的课程,应满足选课限制条件;有严格先修后续关系的课程,须先选先修课程,再选后续课程。4.对于分层次教学的课程,学生应选择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层次(学分)的课程或高层次(学分)的课程。如专业培养方案中为高等数学 B,学生可选修高等数学 B,也可选修高等数学 A,但不能选修高等数学 C。5.为保证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顺利完成学业,建议每一学期修读课程一般在 23 学分左右,但最少应不低于 15 学分(毕业班除外) 。6.在本专业外,修满其他专业培养方案中 20 学分的专业核心课程, 可以在第七学
3、期的学期末提出发放辅修证书的申请,经学院审核、学校复核同意后,授予辅修专业证书。7.学生在本专业外修读的其他专业课程(包括必选课、任选课) ,可申请冲抵本专业的任选课或公选课。若已申请辅修专业,相关课程不可重复利用进行以上冲抵。三、选课程序学生可在校园网内任何计算机上按照学校规定的选课时间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选课。选课的基本程序如下:1.做好选课前的准备工作(1)熟悉本专业的培养方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学院按照学校对本科生的培养目标和专业标准,在充分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经学院教学委员会和学校组织的专家审核后制定的,充分考虑了课程前后衔接的逻辑关系及大部分学生的学习规律,是选课的指导性文件
4、。学生一般应按培养方案的课程安排顺序修读,提前修读可能给学生的学习带来困难,滞后修读则有可能推迟学生的毕业时间。学生也可以根据自身的基础和学习特点,在选课导师的指导下,自主制定个性化的修读计划。(2)认真了解课程开设情况每学期开设的课程是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和专业学生数以及教学资源状况而安排的,是学生选课的根本依据,学生应根据每学期的课程开设情况选择本学期应该修读的课程。(3)检查本人学习进度情况学生在选课前应检查本人学习进度,确定自己各类性质的课程取得的学分情况,特别要检查是否有前期应修读而尚未修读的课程,或已修读但未取得学分的课程。如有此类课程,应在下次选课时首先选择修读此类课程,以免影响正常
5、的学习进程。(4)拟订自己的课程修读计划学生可以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或向专业选课导师、学院教学科或上届同学等了解课程和教师的情况。在选课导师指导下根据学校的课程安排及本人的实际情况,拟定课程修读计划。2.熟悉系统选课操作学生应在选课前学习学生选课指导手册的相关内容,熟悉选课操作。凡因未缴纳学费或缓 缴 费 未 获 批 准 以 及 其 他 原因 而 未 办 理 报 到 注 册 手 续 的 学 生 , 将 无 法 参 加 选 课。3.选课操作学生根据学校安排的选课时间登录教务管理系统,依据学期开课计划、推荐课表、自己的课程修读计划,选择确定修读课程,并征订教材。为避免浪费教学资源,学生选课时应慎重选择
6、,选课结束后不允许随意退课。选课过程中,学生应注意自己的密码管理,防止因个人密码泄漏造成个人选课信息错误。(1)第一轮选课(专业优先)学生登陆网上选课系统进行下学期课程的第一轮选课,学生应选本专业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以及大学体育课、大学外语课、公共选修课。因学生选课调整而导致选课人数少于最低开课人数要求而停开的课程,学生可在第二轮选课时补选其他有余量的课程。其中大学体育课、大学外语课、公共选修课等课程的选课人数超出开课最大容量时,由选课系统随机派位。(2)第二轮选课学生应检查并确认第一轮的选课结果,再进行第二轮选课。第二轮选课中,学生可以跨专业、跨年级选择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
7、业课,并进行公共体育课、大学外语课、公共选修课的补选。(3)第三轮选课本轮选课安排在开学初,主要办理因转专业、复学、转学、休学等学籍异动学生及交流学生的课程改补退,以及重修课程选课和公选课的改补退。原则上选课人数低于 15 人(公选课人数不满 30 人)的课程将停开,因选课人数不足而停开课程的,学生可在第三轮选课时补选其他有余量的课程。4.上课时间冲突的处理学生因重修、学籍异动而补修或改修等原因使听课时间发生冲突的,可申请间断听课。四、选课管理 1.教务处职责 (1)认真组织好选课工作。按时发布选课通知和学生选课指导手册 ,维护好选课管理系统,确保选课顺利进行。(2)及时公布选课其它通知及课程
8、调整信息。 (3)及时协调解决选课过程中所反映的问题。 2.开课学院职责 (1)选课开始前,开课学院应提前将选课要求(教学改革需要或受教学设备限制有特殊的选课要求) ,报给教务处,经教务处同意后实施。 (2)选课系统关闭后,负责所开课程个别学生的名单微调工作。 (3)选课容量不足时,及时与教务处沟通,提出增加容量或增开教学班安排等解决措施。3.学生所在学院职责 (1)学院应配备专业选课指导教师,并组织选课指导教师根据专业培养方案、 温州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和温州大学选课管理办法等文件,及时对学生选课进行指导。 (2)学院教学科应了解学生选课情况,及时解决学生在选课过程中所反映的各种问题,并及
9、时将课程调整的信息发送给相关教师和学生。 (3)学院教学科每学期在规定时间内汇总本学院所有学籍异动学生需要改补退的公共课程信息,送交教务处统一处理。 (4)学院应积极为学生提供选课指导和服务,尽可能开放本学院的计算机资源供学生选课。4.学生职责(1)每学期开学报到日,学生必须上网核查自己所选课程的上课时间和地点及考试时间,以确保教学秩序的稳定。实 验 ( 实 践 ) 课 选 课 后 要 留 意 开 课 时 间 、 地 点 的 具 体 通 知 。(2)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选课。学生选课、听课、考核的教学班必须一致;凡未办理网上选课手续的课程,不能参加该课程的学习和考核,不能取得学分;选课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退选视为选课有效;选课后不参加学习和考核,任课教师取消其考试资格,该课程成绩以“0”分计入。五、其他1.学校根据学生修读课程的学分数计算相应的学费,每学年清算一次。2.由于各学期情况不同,选课具体时间安排以每次选课前的通知为准。3.本规定自 2015 级本科生开始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温州大学教务处 2014 年 12 月 30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