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高新区突发环境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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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渭南高新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目 录1.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组织指挥体系2.1.1 指挥部主要职责2.1.2 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2.2 各部门职责2.3 工作机构3.预防和预警3.1 预测3.2 预警4.应急响应4.1 突发环境事件分级4.1.1 特别重大(级)突发环境事件4.1.2 重大(级)突发环境事件4.1.3 较大(级)突发环境事件4.1.4 一般(级)突发环境事件4.2 应急分组响应- 2 -4.3 信息报送程序与制度4.4 响应程序4.5 新闻报道4.6 应急结束5.后期处置5.1 善后处置5

2、.2 调查和总结5.3 后期处置6.应急保障6.1 通信与信息保障6.2 现场应急装备保障6.3 人力资源保障6.4 其它保障6.5 演习6.6 宣传与培训7.附则7.1 名词术语定义7.2 预案管理7.3 奖励与责任7.4 预案实施8.附录- 3 -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省、市相关预案,制定本

3、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高新区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放射源及辐射污染等)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次生、衍生造成的环境事件。1.4 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坚持平战结合、强化监管;坚持系统联动、科学应对。2.组织指挥体系及各部门职责2.1 组织指挥体系成立高新区突发环境应急事件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管委会主任担任总指挥,管委会副主任担任副总指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分局。成员单位包括:管委会办- 24 -公室、党群工作部、财政局、监察局、环保分局、公安分局、社会事业局、经济发展局、建设局、综合

4、执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水务局、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金城社区负责人。2.1.1 指挥部主要职责 (1)建立和完善我区环境应急预警机制。(2)统一协调较大、一般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在省、市应急指挥机构指挥下,做好辖区特别重大、重大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3)研究和部署环境应急工作的公众宣传和教育,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信息。2.1.2 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1)协调组织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负责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等日常工作。(3)了解、协调、督促环境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应急预案准备工作。(4)按照管委会安排和部署,组

5、织有关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培训和演习活动。(5)应急响应时,负责收集情况并及时提出报告和建议,传达执行管委会领导和环境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决策指令。2.2 各部门职责- 25 -(1)管委会办公室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落实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的支持措施,并加强督办。(2)党群工作部负责对环境突发事件的现场救护、防治、处理等方面的图文摄像记录,并根据应急指挥中心的决策,及时发布报道相关信息。 (3)财政局负责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资金、后勤等保障工作。(4)监察局参与调查环境突发事件的原因,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处理环境突发事件工作不力或未认真执行工作任务,造成环境事故扩大的部门和个人,依据相关纪检

6、监察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5)环保分局负责本辖区一般环境事件和较大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在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在接到报告后 1 小时内向管委会报告,并在应急指挥部的直接指挥下开展工作。同时向渭南市环保局报告,可根据应急工作的需要,请求渭南市环保局支援。特大、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要立即报告管委会和渭南市环保局,并根据上级的安排和指示做好相关工作。- 8 -(6)公安分局参与受污染区域紧急转移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治安管理;交警部门负责交通管制;消防部门参与现场救援处置防控保障和控制消除突发事件中造成的化学污染。(7)社会事业局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

7、量,做好医疗救护和抢救伤病员工作,实施卫生防疫和应急处理措施,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扩散和蔓延,组织心理专家开展心理救助。(8)经济发展局负责对各类危险物品储存场所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做好其安全防护措施的日常管理;负责辖区范围内的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参与处理因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环境安全问题,为突发环境事件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9)建设局按照环境突发事件的危害性质,及时采取措施,保障城区居民的正常生活所需。(10)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参与因生产安全事故次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救援、事件责任调查和事件评估工作。(11)水务局负责组织制定受污染水体疏导或截流方案;提供水文等应急处置工作

8、相关资料;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后饮用水源的安全保- 1 -障和应急救援,保障饮用水供应。负责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城市供水应急救援处置工作。(12)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实施卫生防疫和应急处理措施,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扩散和蔓延,实施做好医疗救护和抢救伤病员工作,组织救护车辆、医务人员、急救设施及器械进行污染事故现场伤员紧急救护和住院救治工作,随时向现场指挥部汇报人员伤亡救治情况,实施饮水和食品卫生监督,开展卫生防疫知识宣传。(13)各街道办事处及社区 负责环境突发事件发生后的群众安抚和救济工作及区域内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为上级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做好事件影响区域群众宣传教育

9、、安抚工作,并做好紧急情况下的组织疏散、救治工作。 (14)企事业单位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单位要速处理、快上报,并为应急事件的处理提供技术、物资、人力保障。2.3 工作机构应急指挥中心下设七个应急工作组:第一组:现场监察组成 员:环保分局、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 责:负责各类污染事件现场的调查、监察等工作。- 8 -第二组:应急监测组成 员:环保分局 职 责:负责协调有关机构对环境事件现场的取样、分析,为防治工作提供数据并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第三组:应急救援组成 员:社会事业局、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水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 责:负责实施卫生防疫和应急处理措施,预防和控制疫情

10、的发生、扩散和蔓延,实施做好医疗救护和抢救伤病员工作,组织救护车辆、医务人员、急救设施及器械进行污染事故现场伤员紧急救护和住院救治工作,随时向现场指挥部汇报人员伤亡救治情况。第四组:安全保卫组成 员:公安分局及相关职能部门职 责:负责调集警力,做好污染事故现场的保卫警戒、维护秩序、疏通道路、组织附近人员撤离等工作,对污染事故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必要的监控措施。第五组:现场调查处理组成 员: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社区、相关企业及其相关主管部门、公安分局、环保分局职 责:负责对事件的处置,确保事件得到及时有效控制,力争把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1 -第六组:技术咨询组成 员:环保分局、经济发展局、

11、水务局职 责:负责制定应急技术方案,提出应急措施,为指挥中心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参与事件调查,对处理意见提出技术咨询意见。第七组:事故善后处理组成 员:社会事业局、财政局、污染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污染事故单位及其相关主管部门。职 责:负责环境突发事件发生后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并随时向指挥中心汇报处理情况。3. 预防和预警3.1 预测结合日常工作,环保分局对环境案件举报中心“12369”公开举报电话的受理情况、日常环境监督性监测情况、环境监察部门日常监察情况和生产装置异常报告情况等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对比,及时发现污染隐患,并形成预警信息,按照分级原则 12 小时内,分别报送管委会主管领导、

12、各相关部门。3.2 预警在得到可能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信息后,立即生成应急指挥中心并发布预警信息,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办事处做好应急响应准备。同时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工作。(1)当可能出现特大、重大污染事故时,由应急指挥中心报- 8 -指挥部,同时启动应急预案,发布预警公告,按照事故可能造成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向省、市政府报告,预案涉及的所有部门立即做好应急响应准备。(2)当可能出现较大、一般污染事故时,由指挥中心报指挥部同意后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并由管委会发布预警公告,预案涉及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作好响应工作。预警级别按照污染事故发展趋势可随时升级或降级。4. 应急响应4.1 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和一般(级)四级。4.1.1 特别重大(级)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 10 人以上死亡或 100 人以上中毒的;(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 5 万人以上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 亿元以上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地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1、2 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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