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项目部负责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未经消防安全培训不得上岗。二、(主管安全部门)负责拟定本项目教育培训计划,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并分期、分批对项目员工进行消防复训。培训以结合其日常岗位特点提高员工“会报警、会疏散自救、会扑救初期火灾”的“三会”能力及本项目相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培训教育的方式可采取印发消防资料、图片,组织人员定期学习,请专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讲解,以及在有关人员指导下实地模拟消防演练等方式进行。三、项目应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记录培训、授课、考试等情况。四、本项目的下列人员应当接受社会消防安全培训:1、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2、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3、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五、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考勤情况及考试、抽查成绩结果与项目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挂钩,并实施奖惩。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一、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