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十大学习之星评分细则说明: 本次评选的内容主要包括课程学习成绩以及专业排名(A) 、学术实践与创新(B) 、网络投票(C)三部分,四部分所占比例分别为 60、30%、10。评选总成绩T=A*60%+B*30%+C*10%一、 课程学习成绩以及排名(A)课程学习成绩是指学生参加所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包括专业必修和公共必修) 、专业选修课、通识选修课的综合成绩。成绩评定根据目前的 GPA 进行计算。计算公式为:Y1=(GPA-3)100Y2=100-(专业排名数-1)此部分综合成绩 A=Y1*45%+Y2*55%,总分为 100 分二、学术实践与创新(B)学术实践
2、与创新是指学生在学习、科技和实践活动中所表现出的创新素养以及运用所掌握的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主要考察学生在科技学术实践、学科竞赛、外语和计算机等方面获得的成果。学术实践与创新能力测评主要内容及其评分:学术论文及著作计分标准 (R1)项目 计分(分/篇、部)备注国内外重要权威学术期刊(学校奖励期刊)8国内外权威学术期刊(学院奖励期刊)6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 21、学校和学院奖励权威期刊和出版社级别认定参照经济与管理学院当年颁布的硕博士生导师遴选科研成果认定目录为准;2、论文独著者按相应项计分;合著者按一定比例分配分数, 二人合作,第一作者 60%,第二作2报理论版刊登的学术论文C
3、SSCI 刊源检索文章 2EI、ISTP 会议论文、一般性学术论文及院内自办学术刊物0.3出版学术专著(学校奖励出版社,主编)6出版学术专著(学校奖励出版社,副主编)2出版学术专著(一般出版社,主编)4出版学术专著(一般出版社,副主编)1.5参加编著学术著作(字数 2 万以上)0.5在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上宣读的论文(大会主题发言)1在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上宣读的论文(小组发言)0.5收入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论文集的论文0.3者 40%;二人以上,第一作者占 60%,第二作者 30%,其余作者平均分配 10%;3、同一论文被不同刊物收录(转载) ,以最高级别刊物加分,不累计;4、所有成果
4、均须有刊物或书籍原件证实,否则不予加分。用稿通知不加分。所有成果必须是原创性成果,不存在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5、会议宣读论文必须有录入该文的大会议程和论文集(论文集光盘) ;收入论文集的必须有论文集(论文集光盘) ,否则不予加分。同一论文在不同的学术会议上宣读或收录,计最高分,不累加; 6、参编著作原件上必须注明编写章节;7、CSSCI 刊源以论文发表当年的 CSSCI 期刊为准,CSSCI 扩展板刊源期刊发表的论文按一般性学术论文计算;8、主编、副主编多人时,按人数平均分配相应计分;9、一般性杂志、会议论文及院内自办学术刊物合计限三篇,并且同一年度同一杂志、会议论文限一篇;10、所有
5、成果计算时间从入校至 2013 年 10 月8 号。、科研成果(获奖)计分标准 (R2)项目 获奖等级 计分(分/项) 备注国家级 一 8 1、同一科研成果获不同级别奖励或3二 6三 4一 6二 4省(部)级三 2一 3二 2校(市)级三 1者获奖科研成果公开发表,则取最高分计,不累加;2、若该成果只有一名作者按相应项计分;若是合作项目则按比例分配分数,二人合作,第一作者 60%,第二作者 40%;二人以上,第一作者50%,第二作者 40%,第三作者30%,以此类推。科研实践成果计分 (R3)科研实践立项计分标准项目 计分(分/项) 备注国家级 4校级 2合作项目按比例分配分数,项目主持人50
6、%,项目其他成员平均分配 50%。科研实践成果(获奖)计分标准项目 获奖等级 计分(分/项) 备注一 4二 3国家级三 2一 3二 2省(部)级三 1一 2二 1校(市)级三 0.5国家发明专利 获国家发明专利每项计1、各加分项目应有相关文件、证书原件或部门证明予以证实,否则不予认可;2、同一成果获不同等级奖励者,计分取最高分,不累加,若为不同项目,可累加;3、若该成果只有一名完成人按相应项计分;合作项目按比例分配分数,二人合作,第一完成人 60%,第二完成人 40%,三人合作,第一完成人 50%,第二、三完成人各 25%,四人合作,第一完成人 40%,第二、三、四完成人各20%, 5 人以上
7、第一完成人 30%,其余完成人平均分配 70%;40.5 分(专利成果与所学专业无关联的则计 0.01分)4、获国家发明专利成果应有专利证书,若该专利获得其他科研奖励者,以最高分计,不累加;5、挑战杯、康腾案例分析大赛、花旗杯按照科研实践获奖计分。学习竞赛计分标准 (R4)项目 获奖等级 计分(分/项)备注特等奖 8一等奖 7二等奖 6国际级三等奖 4特等奖 7一 6二 4国家级三 2特等奖 6一 5二 4省(部)级三 2特等奖 3一 2二 1.5校(市)级三 11、各加分项目应有相关文件、证书原件或部门证明予以证实,否则不予认可;2、同一项目获不同等级奖励者,计分取最高分,不累加;3、若该项
8、目只有一名成员,该成员按相应项计分,若是合作项目,合作项目按比例分配分数,二人合作项目,第一负责人60%,第二负责人 40%;三人合作,第一负责人 50%,第二、三参与人各 25%;四人合作,第一负责人 40%,第二、三、四参与人各 20%,5 人以上第一负责人30%,其余参与者平均分配 70%;4、武汉大学组织的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属校级。外语与计算机水平 (R5) 。5取得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或优秀证书以及在雅思托福考试中获得较优秀成绩者,按表五 1 加分, ;取得国家计算机水平考试合格证书者,按表五 2 加分。表五 1 外语水平加分大学英语四六级CET-4 通过 CET-4 优秀
9、CET-6 通过 CET-6 优秀 英语口语考试通过1 1.5 2 3 1.5剑桥商务英语初级通过 中级通过 高级通过0.5 1.5 3雅思、托福雅思(7 分以上) 雅思(5 分至 7 分) 托福(100 以上) 托福(80 至 100 分)3 1.5 3 1.5注:英语等级考试通过为考试成绩大于等于 425,优秀为考试成绩大于等于 604。表五 2 全国计算机水平考试加分一(初)级 二(中)级 三(高)级取得水平考试证书0.5 1 2取得程序员考试证书1 1.5 3学术实践与创新能力测评采用记实加分的方法,分项累加,累计所得总分即为学术实践与创新能力总评分(记作 A) ,其计算方法为:以此部
10、分总分即 R1+R2+R3+R4+R5 排名第一的同学的分数记为 Amax,其他同学此部分的分数为 A,则每位参评者的此部分最终分数 B=(A/Amax)*30注:其中, Ri 表示各分项目评分值。三、网络投票(C)网络投票在经管院学习部的人人主页进行,第一名得 20 分,最后一名得 2 分,2 分一6个梯度。四、测评结果及其应用学习之星测评的最终结果(记作 T)是学习成绩以及专业排名(A ) 、学术实践与创新(B) 、网络投票(C)三部分的加权分数,其计算公式为:T=A*60%+B*30%+C*10%测评结果经学院审核后,应在本测评单位内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若有学生提出异议,经管院学生会学习部应在一周内核查并作出裁决。五、附则评定结果体现学生学习成果的相对水平,将作为评选十大学习之星的基本依据。本办法由经管院学生会学习部负责解释、修改并在第六届十大学习之星的评选中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