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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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汉市洪荣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东湖九号”建设项目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简 本湖北天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2637 号编 制 日 期 二 O 一 三 年 十 二 月0目 录1 建设项目概况.22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4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84 公众参与.165 结论与建议.186 联系方式.1911 建设项目概况1.1 项目名称和地点项目名称:武汉市洪荣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东湖九号”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武 汉 市 洪 山 区 和 平 村 地 块 , 工 业 大 道 ( 仁 和 路 ) 以 东 , 中 北路 延 长 线 ( 欢 乐 大

2、道 ) 以 北 ;建设性质:新建;建设总投资:总投资 13.1 亿元;建设计划:本工程建设周期为 37 个月。1.2 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及用地现状项目所在地块为武汉市洪山区和平村地块内,南侧临中北路延长线,隔路为华侨城欢乐谷;东侧临工业大道,隔路为华侨城停车场和沙湖港湾住宅区;北侧为拟拆迁的和平村、杜家桥居民,规划为沙湖大道,隔规划路为在建的柴林头还建社区;东侧隔绿带为工业二路。1.3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 66410m2,轨道控制用地面积 660m2,净用地面积65750m2(含 5700m2 集中绿地),总建筑面积(含地下室)310612.76 m2,计容总建筑面积 229901

3、.06m2,主要建设内容为 2 栋 31 层公寓式办公楼, 2 栋办公楼由 1 栋 3F 综合商业楼连接,7 栋 2446F 的住宅楼,1 栋 10F 公共租赁用房、低层商业步行街,1 栋 23F 的社会公共会馆及社区用房、物业管理用房等配套公建设施,规划居住总户数 1283 户,入住 3860 人。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 1-1。表 1-1 总体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项目 单位 数量 备注规划总用地面积 m2 66410轨道控制用地面积 m2 660规划净用地面积 m2 65750 含 5700m2 集中绿地建筑基底占地面积 m2 16359总建筑面积 m2 310612.76地上建筑面积 m

4、2 229901.06 计容住宅建筑面积 m2 141492.82 含公共租赁用房 8027.75公建建筑面积 m2 76183.75 公寓式办公楼及综合商业其中 其中商业建筑面积 m2 11367.432配套设施建筑面积 m2 857.06地下建筑面积 m2 80711.7 不计容居住区地下室面积 m2 63599.7其中 公建区地下室面积 m2 17112地下二层为人防地下室人防地下室面积:20763m 2容积率 / 3.5建筑密度 / 24.88总户数 户 1283 其中:公共租赁户 133 户总人口 个 3860 3.2 人/户绿地率 % 30地上个172机动车停车位地下 个 2030

5、其中住宅停车位 1283 个,商业停车位 919 个1.4 与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 (修正) ,根据 2013 年 2 月 1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21 号令公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 有关条款的决定修正 ,本项目不属于其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建设项目。本项目的建设是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的。本项目建设符合 规 划 设 计 条 件 ( 武 规 条 字 【 2011】 130) 的 要 求 , 不属于国家发改委和国土资源部发布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中所列限制用地及禁止用地项目,

6、本项目未占用基本农田,且户型结构和面积均已上报规划部门审批,因此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1.5 与城市发展规划符合性分析(1)城市总体规划符合性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签发本项目的武 规 条 字 【 2011】 130 规划设计条件,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2)项目用地符合性本项目按照区域声环境质量标准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根据本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项目所在地规划为居住用地、商服用地,配套部分商业和办公楼,建设未改变土地属性,符合用地性质。(3)与“国八条”以及“国六条”相符性分析3房地产业是我国新的发展阶段的一个重要支柱产业。引导和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

7、利于保持国民经济的平稳较快增长,有利于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住房消费需求,有利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为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策和部署,国务院办公厅先后于 2005 年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简称国八条),2006 年转发了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简称国六条),根据通知要求:要“大力调整和改善住房供应结构,着力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供给,提高其在市场供应中的比例”,“继续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供应,严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土地供应”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加强拆迁计划

8、管理,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减缓被动性住房需求的过快增长。” 建设项目属于普通住宅开发,不属于别墅类项目建设,其户型结构和比例均已上报规划部门审批,符合“国八条”、“国六条”的相关规定。1.6 评价范围项目评价范围见表 1-2。表 1-2 项目评价范围评价项目 评 价 范 围环境空气 以项目所在地为中心 55km2 矩形区域,并以 11km2 为重点地表水环境 长江(武汉段)声 环 境 项目所在区域及边界外 200m 区域现状评价生态 项目所在区域及外围 100m 范围内环境空气 以项目所在地为中心 55km2 矩形区域,并以周边环境敏感目标为重点地表水环境 长江(武汉段)声 环 境

9、 项目所在区域及边界外 200m 区域内声环境敏感点影响评价生态 项目所在区域及外围 100m 范围内1.7 评价重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因子识别,结合工程开发的特点,本评价重点包括:施工期粉尘、噪声环境影响分析和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气、噪声环境影响分析以及污染防治措施;外环境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分析。另外,对清洁生产、产业政策、规划符合性等进行简要分析。1.8 环境保护目标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自然环境,以及建筑设施分布状况,本项目共4涉及环境空气、声环境、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如表 1-3 所示。表 1-3 主要保护目标一览表环境要素 保护对象 相对方位最近边界距离(m) 功能及规模 保护等级

10、和平村、杜家桥(拟拆迁) 北 5 居住,约1000人沙湖港湾 西北 200 居住,约4000人环境空气天兴洲绿岛小区 东北 560 居住,约 2000 人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 二级标准”和平村(拟拆迁) 北 5 居住,约1000人沙湖港湾 西北 200 居住,约4000人声环境天兴洲绿岛小区 东北 560 居住,约 3000 人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 “2 类区”注:本项目建成后本身也为环境保护目标,达到相应的功能要求。2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评价区的环境空气质量功能类别按照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武政办2013129 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环境

11、空气质量功能区类别规定的通知 ,项目属于“二类区” ,应执行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2.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监测为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空气环境质量现状,本评价采用距离项目最近的2012 年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环境状况公报中东湖梨园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的监测数据来评价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1)监测项目包括常规项目:PM 10、SO 2 和 NO2。(2)监测时段及频次PM10、SO 2 和 NO2 采用 24 小时连续自动监测。(3)分析方法空气中各项污染物浓度均根据国标规定的方法检测,监测方法名称及国标号见表 2-1。表 2-1 空气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

12、5监测项目 监测方法 最低检出限SO2 甲醛缓冲溶液吸收硫酸付玫瑰苯胺 比色法(GB/T 15262-94) 6g/m 3NO2 Saltzman 法(GB/T 15435-1995) 5g/m 3PM10 重量法(GB/T 15432-1995) 1g/m 35.1.2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1)评价方法采用超标倍数和标准指数法,评价各因子是否满足 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超标倍数计算式如下: 1监 测 倍倍标 标标准指数 Pi 计算式如下:评价指数:P i = Ci/C0i式中:C i评价参数的监测值,mg/m 3;Coi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 3;Pi1

13、为超标,否则为未超标。(2)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统计本次评价采用2012 年武昌区环境状况公报东湖梨园大气自动监测点的数据对其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进行评价,空气中二氧化硫(SO 2)、二氧化氮(NO 2)、可吸入颗粒物(PM 10)的监测结果如表 2-2。表 2-2 项目所在地 2012 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监测点 时间 项目 SO2 NO2 PM10年平均值(mg/m 3) 0.023 0.042 0.089标准指数 0.38 1.05 1.27超标倍数 / / /GB3095-2012 标准(g/m 3) (年平均值) 60 40 70标准指数 0.38 1.05 1.27东湖梨园 2

14、012 年超标倍数 / 0.05 0.27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评价,评价区 二氧化硫(SO2)年均值均能满足 “二级标准”的要求,二氧化氮(NO 2)监测结果年均值超标60.05 倍,可吸入颗粒物(PM 10)年均值超标 0.27 倍,NO 2 超标主要是由当地道路机动车排放尾气引起,PM 10 超标主要是受当地道路扬尘及施工粉尘所致。2.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所在地市政污水经落步嘴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尾水最终排入长江武汉段。本评价直接引用2012 年武汉市环境质量报告书中长江武汉段纱帽断面、杨泗港和白浒山三个省控监测断面的水质监测统计结果进行评价。(

15、1)评价标准根据鄂政办函200074 号文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和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级别规定有关问题的批复的有关规定,长江武汉段的环境功能类别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其水环境质量执行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中 III 类标准。(2)评价结果本次评价引用2012 年武汉市环境质量报告书中长江武汉段纱帽(入境断面) 、杨泗港和白浒山(出境断面)三个省控监测断面水质状况统计结果,具体统计结果见表 2-3。表 2-3 2012 年长江武汉段纱帽、杨泗港和白浒山省控监测断面水质状况统计结果表监测断面 规定功能类别 超标项目及超标倍数 现状类

16、别纱帽断面 III 无 III杨泗港断面 III 无 III白浒山断面 III 无 III2012 年长江武汉段设有三个省控监测断面,每月上旬监测一次,三个监测断面每月主要为 III 类水质。按年均值评价,纱帽断面、杨泗港断面和白浒山断面水质类别均为 III 类,长江武汉段水质类别为 III 类,河段水质状况为良好,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2.3 声环境质量现状本次评价对项目规划用地的声环境现状进行了现场监测,在此基础上进行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1)监测方案1)监测项目:等效 A 声级。2)监测范围:项目规划区边界内及周边噪声敏感点;3)监测条件:无雨、无雪、风力小于四级;74)监测

17、时间及频次:监测 2 天,监测时间:2013 年 12 月 10 日12 月 11日;每天昼间、夜间各监测 1 次(昼间 08:409:00,1 次;夜间22:4011:00, 1 次)。5)监测仪器: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所规定监测仪器;6)监测点布置及数据评价区域目前为空地,目前尚未开始动工建设,因此在评价区域周围设置了 6 个现状监测点位,分别位于项目周边场界及周边噪声敏感点处。表 2-4 声环境监测点布置点位 测点位置 点位性质1 项目东边界 建设项目所在地噪声背景值2 项目南边界东部3 项目南边界西部4 项目西边界交通噪声背景值5 项目北边界西部 噪声敏感点6 项目北边

18、界东部 建设项目所在地边界噪声背景值(2)评价标准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武政办2013135 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声环境质量功能区类别规定的通知规定,项目所在地东侧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 类标准 ”的要求,即昼间 60dB(A),夜间 50dB(A)要求;南侧、西侧、北侧执行“4a 类”标准要求,即昼间 70dB(A),夜间 55dB(A)。表 2-5 项目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dB(A) 测点编号监 测 点位 置主 要 声源监测时间 昼间 标准值达标情况 夜间 标准值达标情况12.10 50.9 60 达标 42.7 50 达标1

19、# 地块东边界外 1m处 无明显噪声源 12.11 53.3 60 达标 43.0 50 达标12.10 66.8 70 达标 58.5 55 超标2#地块南边界东侧外1m 处 交通噪声 12.11 67.1 70 达标 59.1 55 超标12.10 66.5 70 达标 58.2 55 超标3#地块南边界西侧外1m 处交通噪声 12.11 67.2 70 达标 59.3 55 超标12.10 61.7 70 达标 56.2 55 超标4#地块西边界外 1m处交通噪声 12.11 63.8 70 达标 59.1 55 超标5# 地块北边界西侧外1m 处无明显噪声源 12.10 50.3 70

20、 达标 47.3 55 达标8(同时作为敏感点)12.11 50.5 70 达标 47.0 55 达标12.10 40.3 70 达标 32.7 55 达标6#地块北边界东侧外1m 处无明显噪声源 12.11 41.3 70 达标 32.1 55 达标从表 2-5 可以看出,项目除南边界、西边界夜间的噪声值超标外,其余三侧边界及周围噪声敏感点昼夜监测值均能满足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相应标准要求;超标原因是由于毗邻中北路延长线、工业大道,受交通噪声影响所致。2.4 生态环境现状本项目建设用地位于项目地处武汉市洪山区和平村地块内,中北路延长线以北、工业大道以东,总用地面积 664

21、10m2。根据现场踏勘,项目所在地主要为荒地、坑塘,无基本农田,区域生态系统结构较为简单,地表植被主要以杂草为主,均为次生植被或人工植被,生态结构较为单一。根据设计方案,项目建成后,基地内的绿地率为 30%,植被种类有草地、花卉、树木等,同时还设置了自然的景观,开发用地内植被类型、种类、绿地面积等均有较大增加或扩大,景观环境和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建设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都将有大量的人群活动,伴随而来的污染物排放将增加对当地自然环境的影响。2.5 主要环境问题通过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评价,评价区 二氧化硫(SO 2)年均值均能满足 “二级标准”的要求,二氧化氮(NO 2)监测结果年均值超标 0.05 倍,可吸入颗粒物(PM 10)年均值超标 0.27 倍,NO 2 超标主要是由当地道路机动车排放尾气引起,PM 10 超标主要是受当地道路扬尘及施工粉尘所致。项目污水尾水收纳水体为长江,长江武汉段水质类别为 III 类,河段水质状况为良好,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项目北侧、东侧边界昼间、夜间声环境质量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和 4a 类标准”的要求;南侧、西侧临中北路延长线和工业大道 35m 范围内昼间满足 4a 类标准,但夜间噪声出现超标现象,主要原因为道路交通噪声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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