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武宁县委党校 2017 年部门预算目 录第一部分 武宁县委党校概况一、部门主要职责二、部门基本情况第二部分 武宁县委党校 2017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一、2017 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二、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第三部分 武宁县委党校 2017 年部门预算表一、 收支预算总表二、 收入预算总表三、 支出预算总表四、 基本支出资金来源预算表五、 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表六、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七、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第一部分 武宁县委党校概况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县委党校是在县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
2、是县委的一个重要部门,是学习、宣传、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的重要阵地,是全县党员干部增强党性锻炼的熔炉。其基本职责是:(一)轮训副科级以下党员领导干部;(二)培训中青年党员领导干部;(三)培训意识形态部门的领导干部和理论骨干;(四)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对学员在校期间进行考核考察;(五)围绕国内外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我县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六)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二、部门(单位)基本情况武宁县委党校共有预算单位
3、 1 个,编制人数 21 人,其中:行政编制 3 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 18 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 0 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 0 人; 实有人数 14 人,其中:在职人数 14 人,包括行政人员 1 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1 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 12 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 0 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 0 人; 离休人员 xx 人;退休人员 15 人。第二部分 武宁县委党校 2017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一、2017 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一)收入预算情况2017 年县委党校收入预算总额为 158.69 万元,较上年减少 2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46.38 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 92%
4、;其他收入 12.31 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 8%。(二)支出预算情况2017 年县委党校支出预算总额为 158.69 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148.69 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 94%,较上年减少 29%,;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98.84 万元、商品服务支出 45.82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03 万元;新增项目支出 10 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 6%。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干部教育 136.38 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 86%;住房保障支出 3.85 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5.39 万元,占总支出预算总额的 10%;行政单位
5、医疗支出 3.07 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 2%。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98.84 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 62%;商品和服务支出 45.82 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03 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 3%;新增项目支出 10 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 6%。(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17 年武宁县委党校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158.69 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 100%,较上年减少 24%.具体支出情况是:干部教育 136.38 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86%;住房保障支出 3.85 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5.39
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10%;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07 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2%。(四)政府性基金情况2017 年县委党校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额预算 0 万元,与上年预算安一样,没有做预算安排。(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2017 年武宁县委机关运行费预算 45.82 万元,比 2016 年预算增加 8.36 万元,较上年增加 22%.主要因为购置新办公桌椅以及更换陈旧设备等。(六)政府采购情况2017 年部门所属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部门共有车辆 1 辆,但由于公车改革,2016 年 4 月 1 日已经上交到机关事务管理局且 2017 年部门预算中无安
7、排购置车辆预算。二、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2017 年武宁县委党校“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 6 万元,较上年减少 2 万,减少了 33%,主要因为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取消。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 6 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比上年减少 2 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取消。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第三部分 武宁县委党校 2016 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一、收入科目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三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 2017 年收支差额的数额。(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 2016 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二、支出科目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17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