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国外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 国外(例如美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主要源自习惯法和成文法:下面主要分别介绍习惯法和成文法下注册会计师对第三者的法律责任。一、习惯法下注册会计师对于第三者的民事责任(一)注册会计师对受益第三者的民事责任所谓受益第三者是指各方所签订合同(业务约定书)中所指明的人,此人既非要约人,又非承诺人。例如,注册会计师知道被审计单位委托他对会计报表进行审计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某家的贷款,那么这家银行就是受益第三者。委托单位之所以能够取得由于注册会计师普通过失所造成损失的赔偿的权利,源自习惯法下有关合同的判例。受益第三者同样地具有委托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所订合同中的权利,因而也享有同等的追索权。也就是说,如果注册会计师的过失包括普通过失)给依赖审定会计报表的受益第三者造成了损失. 受益第三者也可以指控注册会计师具有过失而向法院提起诉讼,追回遭受的损失。(二)注册会计师对其他第三者的民事责任委托单位和受益第三者对注册会计师的过失具有损失赔偿的追索权,这是因为它们具有和会计师事务所所订合同中的各项权利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