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工程质量奖罚规定(修订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规范质量管理行为,明确职责,杜绝违规施工现象,提高工程施工质量,根据善泥坡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坚持质量与经济分配挂钩和重奖重罚的原则,奖惩兑现。各施工处必须加强管理,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第三条 奖励经费来源,一是项目部核定的质量奖励基金,二是质量罚没资金。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扣留或挪作它用。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葛善泥坡项目部下属各施工处承建的土建工程项目。第二章 处 罚第五条 综合部分5.1书面批评意见凡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利于施工质量的行为,受到监理书面批评的,对责任单位视情节轻重处罚5002000元/次。4.2 违规警告、停工整顿凡在施工过程中,违规施工受到项目部质量保证部停工整顿通知的,处罚500元/次,受到监理单位施工违规警告的,对责任单位处罚2000元/次,并且因违规警告带来的经济处罚由责任单位承担;接到监理停工令的,对责任单位处罚5000元/次。4.3 凡受到业主、监理处罚的,其处罚金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