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中心)评审验收标准资料(共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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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陕西省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中心)评审验收标准评价项目及标准血液净化治疗专业人员及复用人员资格及各种知情同意1、 工作人员依法执业: 从业医师、护士、技师持有执业证书,并经过血液净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具有血液净化从业资质; 20台以上专职技师1人,不足20台须有兼职工程技术人员。2、 血液透析室(中心)主任(负责人)应由副高以上职称(含副高职)、有丰富透析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医师担任负责人。由经过透析专业培训的主治医师负责管理透析室(中心)的日常工作,若有疑难问题影响上级医师汇报。护理负责人应有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 复用人员: 必须是护士、护士助理或技术人员; 经过培训,正确掌握操作程序。4、 配制透析液人员:经过培训的透析室护士或技术人员。5、 透析及复用知情同意书需完整。透析室布局6、 布局与区域划分合理,符合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要求,清洁区、污染区及其通道必须分开。必须具备的功能区:清洁区,半清洁区,污染区。候诊室:大小根据透析室(中心)实际患者数量决定。更衣室: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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