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管理,完善专业技术、技能水平与待遇相结合的人才激励机制,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网公司、重庆市电力公司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局各类用工形式的在岗员工。第二章 专业技术资格管理第三条 专业技术资格是指国家人事部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系列范围内,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评审或考试所取得的并经过国家电力人才评价中心或重庆市电力人才评价中心确认或认定的专业技术资格。第四条 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要求,按照当年国家电力人才评价中心或重庆市电力人才评价中心颁布的相关办法执行。第五条 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规定(一)高级师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高级师任职资格;(二)中级师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中级师任职资格;(三)初级师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初级师任职资格;(四)对已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员工,原则上具备以上上岗条件,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