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建筑定额总说明一、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规范)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1 95)基础上,参考有关兄弟省(市)近年来颁发的地区消耗量定额,结合我省设计、施工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 本定额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配套定额,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拆除后的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拆除工程。 三、 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而编制的。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部分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四、 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