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关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2018年1月12日 来源:会计司我部在2017年12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理解,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一、关于比较信息的列报对于利润表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通知进行调整。对于利润表新增的“其他收益”行项目,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二、关于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的列报根据通知,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在“营业外支出”行项目反映。这里的“毁损报废损失”通常包括因自然灾害发生毁损、已丧失使用功能等原因而报废清理产生的损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规定,财务报表中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项目和损失项目的金额不得相互抵销。企业在不同交易中形成的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