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磨坪乡中小学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规定,为使学校的管理合规合法,切实维护和保障学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权益,特制定磨坪乡中小学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一、公益性岗位人员现状:磨坪乡中小学现有公益性岗位四人,情况如下:中学1人,田春桃,女,服务于中学学生食堂;小学3人,邓小翠,女,;邓小玉,女,;柳宗英,女,;三人均服务于磨坪乡小学学生食堂。二、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关系的建立及解除公益性岗位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1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续签下一年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年终考核不合格者;或合同期内,有违反本单位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情节严重的由各用工单位报劳动保障局进行审核备案,并由劳动保障局解除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关系。公益性岗位人员从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不再享受任何工资和各级部门保险补贴。三、岗位工资和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及资金来源1、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岗位工资学校按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支付,社会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及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学校按规定比例支付。2、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