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微水雾滴灭火设备技术规范1 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喷放微水雾滴的灭火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性能检测及产品认证。2 引用文件GB5135.1-200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部分 洒水喷头 GB5135.3-200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3部分 水雾喷头GB5135.5-200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5部分 雨淋报警阀 GB6245-2006 消防泵 GA400-2002 气体灭火系统及零部件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3 定义本规范中使用GB5135.1-2003中的定义,且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附件。3.1 雾滴直径 D v099喷雾液体总体积中,在该直径以下雾滴所占体积的百分比为99%。3.2 雾滴直径
2、 D v050 喷雾液体总体积中,在该直径以下雾滴所占体积的百分比为50%。3.3 微水雾滴直径D v0.50小于200m且D V0.99小于400m的水雾滴。4 产品标记设备的产品标记应符合表 1 的要求。表 1类别 瓶组式设备 泵组式设备 喷头产品标记 XSWP XSWB XSWT5 要求5.1 通用要求5.1.1 标识设备中每个手动操作部位均应以中文文字或图形符号标明操作方法,单向阀、分区控制阀、释放阀、减压装置应标示介质的流动方向。减压装置上的压力调节装置应具有锁止机构的操作和警示标识。5.1.2 材料5.1.2.1 释放阀、分区控制阀、安全泄放装置等与介质接触的部件应采用耐腐蚀性能不
3、低于奥氏体不锈钢的金属材料制造。5.1.2.2 贮水容器、贮水箱应采用耐使用介质腐蚀的材料制造。5.1.3 启动运行要求5.1.3.1设备应具有自动启动、手动启动功能。5.1.3.2设备采用不同方式启动,动作应准确、可靠,无故障。5.1.4 灭火要求设备的灭火要求应符合附录 A 的规定。5.2.喷头5.2.1 流量系数将4只喷头试样安装在GB5135.3-2003中第6.2条规定的试验装置上。试验压力从喷头最小工作压力至最大工作压力,每个测量点压力间隔为额定工作压力10%,测量喷头的流量。喷头流量系数 K 的平均值及每个压力下测得的流量系数值与公称流量系数的偏差应小于5%。5.2.2 喷洒雾滴
4、直径在图1所示24个测量点处,在喷头最小工作压力下采用相位多普勒测速及粒径分析仪(PDPA)测量雾滴直径。测量位置垂直于喷头的中心轴线并位于喷头下1 m的平面内,喷头喷洒的雾滴直径Dv0.50应小于200m且Dv0.99应小于400m。注: D为喷头下方1 m 处雾锥的直径;图1 雾滴直径测量位置示意图5.2.3 耐高温性能喷头的耐高温性能应符合GB5135.3-2003中第5.12条的要求。5.2.4 耐腐蚀性能喷头的耐氨应力腐蚀性能、耐盐雾腐蚀性能应分别符合GB5135.3-2003中第5.8.1和5.10条的要求。5.2.5 密封和耐水压强度性能闭式喷头的密封和耐水压强度性能应符合GB5
5、135.1-2003中第6.3条的要求,其中密封试验压力为喷头最大工作压力的1.2倍(不小于3.50 MPa),水压强度试验压力为喷头最大工作压力的1.5倍(不小于4.80 MPa)。5.2.6 功能闭式喷头的功能应符合GB5135.1-2003中第6.8条的要求,其中试验压力从喷头最小工作压力至喷头最大工作压力,每个测量点压力间隔为(喷头最大工作压力-喷头最小工作压力)20%,每个压力下测试5只喷头。5.2.7 其他性能闭式喷头的静态动作温度、动态热性能、耐潮湿气体腐蚀性能、耐环境性能应分别符合GB5135.1-2003中第6.7、6.19、6.23和6.24条的要求。5.3.贮气瓶组贮气瓶
6、组的密封要求、抗震要求、温度循环泄漏要求、耐倾倒冲击要求应符合GA400-2002中第5.2.3、5.2.4、5.2.5、5.2.6条的要求。5.4.释放阀释放阀的强度要求、密封要求、超压要求、工作可靠性要求、耐腐蚀性能和手动操作要求应符合GA400-2002中第5.4.4、5.4.5、5.4.6、5.4.8、5.4.10、5.4.11的规定。5.5.安全泄放装置按GA400-2002中6.14的规定进行动作试验,贮气瓶组上安全泄放装置的泄放动作压力设定值应不小于1.25倍的贮气瓶组最大工作压力 , 不大于1.425倍的瓶组最大工作压力。泄压动作压力范围为设定值(15%);贮水瓶组上安全泄放装
7、置的泄放动作压力设定值应不小于1.05倍容器最高工作压力,不大于容器的设计工作压力。泄压动作压力范围为设定值(15%)。5.6.减压装置减压装置的强度、密封、减压特性要求应符合GA400-2002中5.17.2、5.17.3、5.17.4的要求。5.7 泵组5.7.1 材料泵体应采用铝合金、铜合金、不锈钢材料或耐腐蚀性能不低于上述材质的其它金属材料。5.7.2 强度要求泵组的强度应符合GB6245-2006中第6.5的要求。5.7.3 连续运转性能泵组的连续运转性能应符合GB6245-2006中第9.5条的要求。5.7.4 安全泄放要求泵组上应设置安全泄压阀。将安全泄压阀安装在试验装置上,排出
8、连接管路和其内腔的空气后,封闭安全泄压阀的所有出口,以不大于0.5 MPa/s的速率缓慢升压至安全泄压阀启动,开启压力与设定压力的偏差不超过5%,安全泄压阀设定开启压力为(1.051.25)倍的设备最大工作压力。5.8 分区控制阀5.8.1 强度密封要求分区控制阀的强度、密封要求应符合 GA400-2002 中 5.6.4、5.6.5 条的要求。5.8.2 功能使分区控制阀承受从设备最小工作压力到设备最大工作压力的水压,进行级差为(设备最大工作压力设备最小工作压力)10%的一系列功能试验。分区控制阀应能在规定的压力范围下动作。分区控制阀应能通过手动、自动或机械应急方式启动。分区控制阀启动后应手
9、动复位,阀瓣或阀芯组件不应自动回到伺应状态位置。5.8.3 工作循环5.8.3.1 分区控制阀正向充压至设备最大工作压力,使阀门达到完全开启或关闭状态,切换频率不大于 10 次/分。完成 100 次开启-关闭循环试验后,分区控制阀应工作正常、无损坏现象。5.8.3.2 分区控制阀中的弹簧、隔膜等弹性元件应符合 GB5135.5-2003 中 4.6.3 条的要求。附录 A 微水雾滴灭火设备灭火性能检测项目和检测方法A.1 适用范围本附录适用于微水雾滴灭火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灭火性能检测。A.2 要求 A.2.1局部应用灭火性能开式设备按3.1和3.2规定的方法进行灭火试验,设备从喷雾开始后5
10、min内应灭火。A.2.2 全淹没灭火性能开式设备按3.3和3.4规定的方法进行灭火试验,设备从喷雾开始后15 min内应灭火,喷雾3 min后测得的平均温度应小于100 。A.2.3 房间火灭火性能闭式设备按3.5规定的方法进行灭火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下列要求:a) 位于门正上方的喷头不应启动;b) 引燃物正上方吊顶下最高温度不大于 265 ;c) 引燃物正上方吊顶下76 mm处最高温度不大于315 。A.3 试验方法A.3.1正方形柴油油盘火试验A.3.1.1 试验空间试验空间的体积不小于500 m3,高度不小于5 m,试验空间的通风面积不应小于2 m2,应采取措施防止外部风对灭火试验的影
11、响。A.3.1.2 氧浓度测量试验空间氧浓度测量点距离油盘边缘正上方2 m3 m处。氧浓度分析仪的分辨率不低于0.1%(体积比)。A.3.1.3 设备设备由生产商设计、提供。四只喷头应按生产商规定的最大安装间距安装在油盘正上方,安装高度为生产商规定的最大值,喷头的设置应确保不能引起燃料的飞溅。试验压力为喷头的最低工作压力。A.3.1.4 试验布置正方形油盘边长为1 m,油盘高度为100 mm,钢板厚5 mm,试验布置见图A.1。A.3.1.5 灭火试验油盘底部垫水,加入0号柴油,油层高度不小于10 mm,液面距油盘上沿50 mm。开启氧浓度分析仪表,点燃油盘,油盘全充满火后再预燃30 s,手动
12、启动设备,在设备启动时试验空间内的空气中氧含量不得低于正常大气条件下空气中氧含量0.5%(体积比)。喷射前,由燃烧生成物引起的氧浓度变化不应超过1.5%(体积比)。记录试验空间内测量点的氧浓度变化、喷头前工作压力、灭火时间。x、y 为生产商公布的喷头安装间距图 A.1 正方形柴油油盘火试验布置图A.3.2 柴油喷雾火A.3.2.1试验空间试验空间按A.3.1.1中的规定。A.3.2.2 氧浓度测量试验空间氧浓度测量点位于油雾喷嘴正后方100 mm。氧浓度分析仪的分辨率不低于0.1%(体积比)。A.3.2.3 设备设备由生产商设计、提供。四只喷头按生产商规定的最大安装间距、最大安装高度安装在油雾
13、喷嘴正上方。试验压力为喷头的最低工作压力。A.3.2.4 试验布置油雾喷嘴喷雾角度为80,喷嘴前油压为0.85MPa,柴油流量为(0.03+0.005) kg/s,水平方向喷射,喷嘴距地面高度为1 m,柴油喷雾火的热释放率为(1.1+0.1) MW。A.3.2.5灭火试验调节柴油流量、压力,开启氧浓度分析仪表,点燃油雾,预燃15 s,手动启动设备。在设备启动时,试验空间内的空气中氧含量不得低于正常大气条件下空气中氧含量0.5%(体积比)。水雾喷射前,由燃烧生成物引起的氧浓度变化不得超过1.5%(体积比)。A.3.3 1 m2油盘火灭火试验A.3.3.1 试验空间试验在封闭空间中进行,试验空间的
14、面积、高度由生产商规定,但试验空间体积不小于100 m 3。A.3.3.2 设备设备由生产商设计、提供。试验压力为喷头的最低工作压力或符合生产商的要求。喷头应按生产商规定在试验空间的顶部布置。A.3.3.3 试验布置面积为1 m2厚度为5 mm的正方形钢板放置在距地面1.5 m处。1 m2的正方形油盘位于钢板正下方,将4只喷头安装在正方形钢板的正上方。2只热电偶分别放置在水平距油盘中心3 m、距地面2 m以及距吊顶1 m处。A.3.3.4 灭火试验油盘底部垫水,加入柴油,液面距油盘上沿50 mm。点燃油盘,油盘全充满火后再预燃20 s,手动启动设备。记录喷头前工作压力、灭火时间、温度曲线。A.
15、3.4 喷雾火灭火试验A.3.4.1 试验空间试验空间按A.3.3.1的规定。A.3.4.2 设备设备按A.3.3.2的规定。A.3.4.3 试验布置面积为1 m2、厚度为5 mm的正方形钢板放置在距地面1.5 m处。燃料喷嘴放置在钢板下距地面1 m,水平方向喷射。燃料喷嘴沿轴线方向距钢板边缘的距离为1/3钢板边长,垂直于轴线方向距钢板边缘的距离为1/2钢板边长。平板放置在4只喷头中央正下方。热电偶分别放置在水平距燃料喷嘴3 m、距地面2 m以及距吊顶1m处。A.3.4.4 灭火试验调节燃料喷嘴的压力为0.85 MPa,雾化角度为80,调节柴油流量为(0.03+0.005) kg/s, 柴油喷
16、雾火的热释放率为(1.1+0.1) MW。点燃油雾,预燃时间为20 s。记录喷头前工作压力、灭火时间、温度曲线。A.3.5 房间火试验A.3.5.1 试验空间试验室为正方形,面积为37 m2、高度为2.4 m。在试验室的对角线上设有两扇门,门高度2.2 m,宽度0.8 m,试验室布置见图A.2。A.3.5.2 设备设备由生产商设计、提供。将4只闭式喷头按生产厂商规定的最大安装间距布置。试验压力为闭式喷头的最低工作压力。A.3.5.3 试验布置火源由木垛和模拟家具组件组成。木垛尺寸为300 mm300 mm150 mm,由相互正交的4层杉木条组成,每层有4根木条,均匀分布,木条的尺寸为38 mm
17、38 mm300 mm,质量为(2.80.4)kg。将组装好的木垛放置在干燥箱中进行干燥,干燥温度为(1045),时间为48 h,然后,木垛装入塑料包内,在室温下放置至少4 h。钢制油盘尺寸为300 mm300 mm100 mm,木垛放在油盘上,油盘放置在试验室墙角的地面上,木垛距每面墙的距离为50 mm。模拟家具组件由两块聚聚氨酯海绵垫子组件组成,垫子尺寸为864 mm760 mm76 mm,密度为(292)kg/m 3。用泡沫胶粘剂把每个垫子粘在尺寸为890 mm800 mm13 mm的胶合板上。粘贴后,胶合板两侧各留有13mm,底部留有25mm空间。沿组件一端,在底部25mm空间处水平放
18、置浸有正庚烷的棉绳。试验前,垫子组件在(205),相对湿度(5010)%条件下,放置至少24 h。垫子组件用钢架在垂直方向支撑。每次试验,两个垫子组件放在水泥板上,每个垫子与对面墙平行,距对面墙1 m。木垛由油盘中正庚烷点燃,模拟家具组件由两根150 mm长,直径6 mm浸有正庚烷的棉绳点燃,正庚烷为商业级。在门的正上方各设置1只公称温度等级为57 玻璃球型喷头,喷头按图A.2安装布置,木垛及模拟家具组件见图A.3。热电偶分别设置在引燃物正上方吊顶上以及吊顶下76 mm处。A.3.5.4 灭火试验每次试验前,将试验室保持在24 8 环境中。试验室地面、墙面和吊顶都无水。试验室的两扇门保持在全开
19、状态。试验前调节供水装置以满足喷头设计流量和设计压力要求。油盘内加入0.5 L水和0.24 L正庚烷。点燃油盘内正庚烷后,立即点燃棉绳,引燃模拟家具组件。第一只喷头动作后,试验继续进行10 min。模 拟 家 具棉 布 条海 绵 垫 0.86m7厚模 拟 家 具嵌 入 吊 顶 的 测 温 电 偶 .2.火 源 正 上 方 距 吊 顶 75,测 量 吊 顶 气 体 温 度 电 偶 木 垛 放 置 在 0.3正庚 烷 油 盘 上 距 墙 5地 板 试 验 空 间 高 2.4喷 头 喷 头喷 头 宽 08高宽 0.8高 2图 A.2 房间火灭火试验布置图模 拟 家 具木 垛 3.2金 属支 撑 架
20、侧 视 图前 视 图 背 衬 13厚胶 合 板胶 合 板海 绵 垫 厚海 绵 垫 海绵垫厚海 绵 垫胶合板油 盘301图 A.3 木垛及模拟家具图附录 B 微水雾滴灭火设备产品自愿性认证单元划分序号 产品名称 单元划分原则1 喷头1分型产品可与其主型产品作为一个申请单元;2.开式喷头和闭式喷头不能作为一个申请单元;3.结构形式不同,不能作为一个申请单元;4.材料不同不能作为一个申请单元;5.热敏感元件型号规格不同,不能作为一个申请单元;6.喷头的工作压力范围不同不能作为同一单元。2 贮气瓶组1.分型产品可与其主型产品作为一个申请单元;2.容器公称工作压力不同不能作为一个申请单元;3.容器材质不
21、同不能作为一个申请单元;4.容器制造工艺不同不能作为一个申请单元;5.容器阀的结构形式不同不能作为一个申请单元;3 释放阀1.分型产品可与其主型产品作为一个申请单元;2.结构形式不同不能作为一个申请单元;3.材质不同不能作为一个申请单元。附录 C微水雾滴灭火设备产品自愿性认证试验项目及判定准则C.1型式试验项目C.1.1 主型产品主型产品检验项目为微水雾滴灭火设备认证技术规范中 5. 1 至 5.8 的全部适用项目。C.1.2 分型产品C.1.2.1 喷头流量系数不同的分型产品检验项目为微水雾滴灭火设备认证技术规范中的5.1.4、5.2.1、5.2.2、5.2.5、5.2.6 的适用项目。温度
22、等级不同的分型产品检验项目为微水雾滴灭火设备认证技术规范中的5.1.4、5.2.5、5.2.6、5.2.7(耐潮湿气体腐蚀性能除外)。C.1.2.2 贮气瓶组容积不同的分型产品检验项目为 5.3 中除耐倾倒冲击要求外的所有项目。C.1.2.3 释放阀公称通径不同的分型产品检验项目为 5.4 中除耐腐蚀性能外的所有项目。C.2 判定准则设备或部件全部合格,则该产品为合格;设备和部件若出现不合格,则该产品为不合格。设备或部件型式试验项目全部合格,该设备或部件为合格。出现 A 类项目不合格,则该设备或部件为不合格。B 类项目不合格数大于等于 2,该设备或部件为不合格,产品判定准则见表 C.1表 C.1 微水雾滴灭火设备产品检验项目及判定准则检验分类 不合格分类序号 部件名称 检验项目 型式试验例行检验确认检验 A 类 B 类1. 标识 2. 材料 3. 启动运行要求 4.整体设备灭火要求 5. 流量系数 6. 喷洒雾滴直径 7. 耐高温性能 8. 耐腐蚀性能 9. 密封性能 10. 耐水压强度性能 11.喷头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