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不良贷款清收过程中的问题、成因及解决办法随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各项业务向着更规范化、更制度化的方向发展。然而,由于历史、制度、人员及社会信用逐渐缺失等原因,不良贷款的产生及清收便成为突出问题,如不找到原因并及时解决这些问题,将会成为阻碍农商行发展的一大绊脚石。一、不良贷款清收中出现的问题:1、贷款合同不完善。尤其是农户小额贷款中,借款人和担保人的配偶都没有在借款合同或者担保合同上签字,借款人的配偶(个别是家庭成员)只是在贷款申请审批表上“信用审查”一项上签字,表示接受信用审查。因贷款合同格式不同,个别贷款合同的审批表上,“配偶或者主要家庭成员签字”一栏里,记载“本人承诺在借款人不及时返款贷款时,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这些情况下,起诉时就要合理的确定被告,否则由于没有在借款合同或者担保合同上签字,配偶就不能作为适格的被告。2、贷款过程有瑕疵,贷款时不是本人签字。不是本人签字的情况不在少数,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如果借款人不是本人签字,会导致整个借款合同无效,如果担保人不是本人签字,该笔借款就少了一个可以承担责任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