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集团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充分开发员工潜能,使其具备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财政部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以及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企2004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集团公司总部、直属(含集团公司所属,下同)子、分公司(含集团公司职工大学)。第三条 集团公司全体员工均享有培训的权利,同时具有接受培训的有关义务。第四条 培训原则:(一)全员培训与重点培训相结合的原则。(二)个人自学与组织培训相结合的原则。(三)理论学习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原则。(四)专项培训与系统培训相结合的原则。(五)先培训后上(转)岗的原则。(六)立足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