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办法为加强和规范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印章管理,促进集团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防范风险,根据上海建工集团有关印章管理规范,结合本集团实际,制订本管理办法。一、纳入本管理办法范围的印章包括: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签名章,集团合同专用章,集团部门章、工程公司章,项目部章。二、集团各类印章应统一刻制与发放,并按下列规定办理手续:1、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公章须经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文设立,并经上级单位同意方能刻制。具体手续由集团总裁事务部办理。2、集团合同专用章须由集团主管部门填写刻制印章申请表(见附件一),经集团分管领导批准,由总裁事务部负责刻制、留有印模后发放,并做好印章领用保管记录台帐(见附件二)。3、集团部门、各单位章,须经集团发文设立,由总裁事务部负责刻制、留有印模后发放,并做好印章领用保管记录台帐。4、项目部章须由所属工程公司向集团企业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经集团分管领导批准,由总裁事务部负责刻制、留有印模后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