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体外诊断试剂的注册与备案管理,保证体外诊断试剂的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使用的体外诊断试剂均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注册或者办理备案。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体外诊断试剂,是指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包括可单独使用或与仪器、器具、设备或系统组合使用,在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测、预后观察、健康状态评价以及遗传性疾病的预测过程中,用于对人体样本(各种体液、细胞、组织样本等)进行体外检测的试剂、试剂盒、校准品(物)、质控品(物)等。国家法定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诊断试剂、采用放射性核素标记的体外诊断试剂不属于本办法的管理范围。第四条体外诊断试剂注册,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其拟上市销售体外诊断试剂的安全性、有效性的研究及其结果进行的系统评价,并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审批过程。体外诊断试剂备案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体外诊断试剂备案人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