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规定一、调查准备工作1、赶赴事故现场。接到事故报告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分线管理的原则,其负责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与前期事故调查,并初步确定事故等级、类别和事故原因。2、依法组建事故调查组。调查组牵头单位向同级政府呈报关于成立事故调查组的请示文件。请示文件应当载明事故基本情况、拟定的调查组牵头单位、调查组组长、调查组组成单位和邀请单位。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员组成,并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成立调查组的请示文件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或领导签字同意)后,调查组牵头单位向事故调查组各成员单位和邀请单位发出关于成立事故调查组的函,函告有关调查事项。3、立案。牵头单位明确主办人员,由主办人员填写立案审批表,并由相关领导签署审批意见。4、制定事故调查工作方案。调查组牵头单位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制定事故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