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区经理、区域经理微信转发及对经销商微信传播管理考核办法为推动潍柴英致汽车品牌及相关产品宣传工作,提高大众群体及目标客户的关注,经公司研究决定,借助微信平台构建公司员工、经销商及其员工全员微信传播机制。相关转发及对经销商公众号运营管理的考核办法具体如下:一、考核周期2015 年 8 月 3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二、考核内容1.微信转发:各省区经理、区域经理转发“潍柴英致汽车”官方订阅号发布的文章到自己的朋友圈。2.监督经销商微信公众号建立:要求各经销商必须建立自己的微信公众号。3.监督经销商员工转发及微信公众号运营状况:按要求督促经销商员工转发“潍柴英致”相关正面信息,以及经销
2、商微信公众号上传播“潍柴英致”相关正面信息。三、考核标准1.微信转发:每位省区、区域经理每周必须转发至少 1 条“潍柴英致汽车”官方订阅号文章到自己的朋友圈。每个自然月转发满 4 条为合格,若不满 4 条则为不合格。2.监督经销商微信公众号建立:各省区及区域经理督促经销商必须在如下规定时间内完成微信公众号的建立(尚未建立公众号的经销商必须建立订阅号),规定时间如下:西战区:8 月 10 日前完成北战区:8 月 15 日前完成东战区:8 月 15 日前完成南战区:8 月 15 日前完成3.监督经销商员工转发及微信公众号运营状况:各经销商必须在微信公众号建立后第一周开始内容发布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3、订阅号:每天转发“潍柴英致汽车”官方订阅号的头条内容,每周根据公司提供的素材渠道自行编辑或转发 5 篇其他文章进行发布。服务号:鉴于服务号每周只能能发布一次信息,已建立服务号的经销商每次信息发布必须包含 4 条“潍柴英致汽车”官方订阅号的头条内容,和 2 条从素材渠道中转发的文章。(另:除微信转发外,为促进销售,督促经销商在两车平台上转发公司官微信息)四、考核办法1.微信转发:每月考核一次,月底随机抽查。(公司微信信息传播负责人考核省区经理、区域经理)2.监督经销商微信公众号建立:一次性考核,督促经销商在公众号建立期限内完成(不得晚于第三点第 3 条规定的最后期限),并要求经销商将公众号名片分
4、享到各战区群接受检查。3.监督经销商员工转发及微信公众号运营状况:督促经销商将每次发布微信图文的截图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经销商名称+日期”,如“四川圣丰2015/8/2”。公司定期对经销商发送的截图进行抽查。(公司微信信息传播负责人会把具体运营和上传方法传到各经销商的邮箱并进行指导)五、考核惩罚机制1.微信转发:省区、区域经理每人每月转发 4 条为标准进行考核处罚:2.监督经销商员工转发及经销商工作号相关的处罚六、考核情况公布1.微信转发:每月底统计考核情况,并于下月 5 号之前公示并执行罚款。2.监督经销商微信公众号建立:最后期限到期后 1 天进行公示。3.监督经销商员工
5、转发及微信公众号运营状况:每月 5 日对上月运营抽查考核情况进行公示。注:各区域、经销商若对考核结果有任何质疑或异议,可自行提供截图等证据以申诉和验证,次月内进行更正。七、需配合工作1请关注“潍柴英致汽车”官方订阅号,扫描二维码添加2.关注公众号后请在微信对话框回复”经销商“三个字,以便我们进行经销商分组,今后用于发送重要信息。3.请各省区经理及区域经理添加公司微信信息传播负责人为微信好友,微信号:kendonai,添加时请备注自己的姓名和职位。4.请各经销商负责统计员工微信号,统计后以表格形式提交到指定邮箱:()表格格式见:附件 1.经销商员工微信号统计表(请于 8 月 10 日前完成统计并提交,未按时提交的经销商一律罚款 500 元)八、相关考核办法解释权归潍柴(重庆)汽车有限公司营销公司所有相关疑问请联系公司微信信息传播负责人:023-88605612潍柴(重庆)汽车有限公司 营销公司二一五年八月三日附件 1. 经销商员工微信号统计表经销商员工微信号统计表网点名:序号 姓名 微信号1 2 3 4 5 6 7 8 9 10 11 提报日期:8 月 10 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