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七编 证后管理第三十四章 一般规定第三百八十六条 本规定所称证后管理,是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进行规划验线、施工过程查验和规划验收的行为。第三百八十七条 建设工程规划放线应当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建设工程规划验线,是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的放线进行查验,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合格通知书的行为。第三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施工过程查验,是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合格通知书正在施工的建设工程,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的情况进行查验的行为。建筑工程施工过程查验部位,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第三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是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已竣工的建设工程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进行整体查验,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的行为。第三百九十条 建设工程规划放线测量技术报告、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测量技术报告,为纸质和电子文件。第三十五章 规划验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