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行政复议 n 第一节 行政复议概述 n 第二节 行政复议法律关系 n 第三节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与管辖 n 第四节 行政复议的程序第一节 行政复议概述 一、行政复议的概念和特点 行政复议,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其行政管 理职权时,与作为被管理对象的相对人发生争议, 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由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或 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关依法对引起争议的具 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并作出决定的一种活动。 (一)行政复议的概念 1 行政复议以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为前提; 复议申请概念的解析: 3 行政复议机关是依法有履行行政复议职责 的国家行政机关; 4 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的活动 ; 5 行政复议的结果以行政机关的决定表现出 来; 复议申请概念的解析: 6 行政复议受法定期限的限制。 2 行政管理相对人提出复议申请是因不服行 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而产生的;1 行政性; 2 职权性; 3 监督性; 4 程序性; (二)行政复议的特点 5 救济性。(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即司法审查)的区别 2 两者的受案范围不同; 1 两者受理机关不同; 3 两者的适用程序不同; 二、行政复议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