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XX有限公司XX2015人字第06号新员工入职导师制度一、 目的:为了使新员工快速融入组织,掌握岗位从业技能,缩短成长周期,顺利进入角色为业务创造价值,公司为新员工配备入职导师。故制定本制度以保证本项工作在各部门有效开展、统一规范执行。二、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各子、分公司;公司管理层、空缺岗位直接上级、间接上级、人力资源部员工承担招聘和团队建设的职责,不适用本办法;三、 角色定义:导师即辅导者,负责新员工入司3个月内的辅导与解惑,帮助新员工明确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及主要工作流程,同步宣导企业文化,帮助新员工完成新工作、新环境的过渡,而非负责新员工个人发展规划或提能培养。四、 导师的资格要求:导师应于新员工入司前一周完成选定。导师一般由新员工的直线经理担任,或由直线经理指定部门内资深员工担任。也可由资深员工向直线经理自荐,确认资格后担任导师。导师资格要求如下: 高度认同公司战略、文化; 部门资深员工,有较为丰富的专业经验; 富有激情、主动沟通、乐于分享、有较强的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