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顺德区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草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技术标准战略实施,充分发挥技术标准对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的促进作用,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质监局关于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意见的通知(粤府20101号),区人民政府决定设立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专项资金是指用于对全区从事技术标准制修订和标准化项目研究、承担专业标准技术委员会工作和标准化示范试点及企业先进标准体系建设,采用国际标准组织生产、建立技术性贸易壁垒(WTO/TBT)应对和防护体系等标准化活动的资助经费。区财政每年在预算中安排作为资助的专项资金上限为500万元。第三条 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择优扶强,突出重点,统筹兼顾,鼓励创新,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第2章 资助的条件和标准第四条 凡在我区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参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