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汽车客运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省治安保卫工作的条例精神,参照陕西省实施消防法办法和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确保旅客人身安全和车站财产不受损失。结合本公司情况,特制订以下消防管理制度。一、防火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并根据车站的实际情况,定三级防火责任制,车站领导是本车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级责任人,车站下属各部门负责人是二级责任人,各部门的所属人员是三级责任人。二、一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1、车站站长是本站的消防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负责本车站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工作,对车站的防火及各级防火组织人员、制度、落实、贯彻,提出具体计划和要求,并对全车站的防火工作进行领导和支持。站长可委托一名副职领导分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和指导。2、组织制定和审批各项安全、消防管理制度,保障必要的消防安全管理经费开支。三、二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1、各部门负责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负第一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