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园区公积金网站: 苏州工业园区购房一次性提取申请表姓 名 年龄 性别 个人编号 身份证号码 移动电话 申请人一 工作单位 动用次数 第_次姓 名 年龄 性别 个人编号 身份证号码 移动电话 申请人二 工作单位 动用次数 第_次姓 名 年龄 性别 个人编号身份证号码 移动电话 申请人三 工作单位 动用次数 第_次姓 名 年龄 性别 个人编号身份证号码 移动电话 申请人四 工作单位 动用次数 第_次房源(楼盘)名称 楼栋号 幢 室所属区域园 区 市 区 新 区 吴中区 相城区 五县市苏州大市外_省_市 详细地址 路 号 一手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手房购房情况房价总金额 元(小写)房源类型 其他_说
2、明:1、本表一式一份,由中心留存。2、本表适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社会保险(公积金)甲类计划参保员工及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乙类计划参保员工。3、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契约的签订时间为准。4、业务办理时限: 购买新建普通住房或存量成套住房,需在房屋不动产销售发票开具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办理; 购买拆迁安置住房,需在拆迁部门不动产销售发票(或专用收款收据)开具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办理; 其他提取均需在规定票据开具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办理。5、业务办理流程:申请人提出申请 中心审核 审核通过的,中心出具审核表 会员至中心财务办理支出手续。6、 、会员购房正常退房的,应及时至中心办理退房
3、申请,并将已动用金额归还。7、购房一次性提取所需材料详见本表背面说明。H1园区公积金网站: 提供材料(除员工本人及配偶外的第三方不可代办):1、购买新建普通住房、存量成套住房、拆迁安置住房(1)公积金会员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苏州工业园区购房一次性提取申请表 (表 H1)一份;(3)购买新建普通住房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支付首期房款的不动产销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二份;购买存量成套住房的需提供:存量房买卖契约、契税完税凭证、房产证、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不动产销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二份;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需提供:拆迁协议、 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定销房安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
4、份、拆迁部门开具的不动产销售发票(或专用收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二份;(4)甲类参保人员申请动用住房账户和普通专户存储额且未留足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应计存款额的,如有多个共同买受人,需提供所有买受人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以及与任一买受人的关系证明:夫妻需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号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父母(含夫妻双方父母) 、子女,需提供同一户号的户口簿(或公安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证明直系亲属关系。(5)拆迁协议中载明的被拆迁人与定销安置房购买人不一致的,如满足:定销安置房购买人为被拆迁人的配偶、父母(含公、婆或岳父、母)或子女(含配偶) ;已对定销商品房准购证中权益的转让情
5、况以及拆迁货币补偿分配情况进行公证,并办理公证书。符合以上条件的定销安置房购买人需携公证书、 苏州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书 、 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定销房安置合同 、被拆迁人和定销安置房购买人的身份证和关系证明、其他共有人的身份证和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不动产销售发票(或专用收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二份。(6)买 受 人 配 偶 提 取 的 需 提 供 : 结 婚 证 ( 或 同 一 户 号 的 户 口 簿 )、 夫 妻 双 方 身 份 证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各 一 份 ;(7)买受人同一户口簿的直系亲属提取的需提供:同一户号的户口簿、提取人与买受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8)
6、再次购房动用的需提供:前次动用房屋的房产证、土地证、贷款结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将前次动用房屋出售的,需提供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易主证明原件一份;(9)配偶代办的需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号的户口簿) 、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10)2011 年 7 月 1 日前购买园区外苏州市城区范围内住房且未动用过公积金的会员、夫妻双方一方在园区工作一方在市区工作、按原规定申请一次性提取本人住房账户及普通专户存储额的,需提供:申请人配偶的区外工作证明等材料。2、购买公有住房、公有住房使用权以及自建、翻建、大修住房(1)公积金会员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 苏州工业园区购房一次性提取申请
7、表 (表 H1)一份;(3)购买公有住房的需提供:买卖契约(张家港、吴中区为房改售房审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单位房改售房专用现金解款单原件及复印件二份;购买公有住房使用权的需提供: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出具的使用权转让变更通知书和变更后的苏州市直管公有住房租赁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自建、翻建及大修住房的需提供:镇级以上城市建设规划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相应的规范文本、建造(翻建)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建造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二份;(4)甲类参保人员申请动用住房账户和普通专户存储额且未留足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应计存款额的,如有多个共同买受人,需提供所有买受人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以及与任一买受人的关系证明:夫妻需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号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父母(含夫妻双方父母) 、子女,需提供同一户号的户口簿(或公安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证明直系亲属关系。(5)买受人配偶提取的需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号的户口簿)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园区公积金网站: (6)再次购房动用的需提供:前次动用房屋的房产证、土地证、贷款结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将前次动用房屋出售的,需提供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易主证明原件一份;(7)配偶代办的需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号的户口簿) 、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