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四川省统计局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办法(暂行)为加强直属单位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提高管理水平,保障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四川省会计管理条例、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直属单位的具体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直属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财经法律、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量入未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与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单位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提高统计工作经费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统计事业健康发展。 第二条 财务管理是单位经济管理的重点,各直属单位应当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在单位经济管理中的预测、计划、控制、监督、核算、分析、考核和参与决策的职能。省统计局财务处作为各直属单位的上级财务主管部门对局直属单位财务管理负管理、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