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培训指导中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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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苏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培训指导中心关于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的分配方案在上级核定的工资总额内,为贯彻落实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苏人保2011 15 号)文件精神, 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分配制度改革,体现单位依法用人、自主用人、自我发展的法人地位和个人依法从业、自主择业的权利和义务,真正体现“ 多劳多得、 优绩优酬,重点向关 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的人事管理新机制,从而进一步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经主任室研究特制定中心岗位绩效工资制分配方案:一、指导思想总的指导思想:“积极 稳妥、切合实际、相对合

2、理、强化考核、提高效率、科学发展” 。通过实行岗位设 置,实行按需设岗、因岗聘人、岗定薪定,使单位更加适应社会发展和培训工作的要求;通过实施绩效分配制度,强化部门和个人的目标责任考核,使分配更趋合理,从而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全体教职工增强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忧患意识,与时俱进、群策群力、团结一致,进一步开拓培训市场,提高中心自我制约、自我完善、自我提高、自我发展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全面促进中心各项事业的发展。二、基本原则在上级核定的工资总额内,贯彻效益优先、兼顾公平、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拉开差距的原则,根据单位和各部门的效益情况,既体现岗位责任,又注重工作绩效

3、。三、主要内容岗位绩效工资由四部分组成:国标工资、保留的津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一)国标工资:根据所聘岗位、资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2(二)保留的津补贴:按照规定保留的津补贴的内容和标准发放。(三)基础性绩效工资:包括生活补贴(1400 元/人/月)、岗位津贴(根据所聘岗位、资历按标准发放)。(四)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内容包括:加班费、过节费、绩效考核奖(分为月度绩效考核奖和年度绩效考核奖)、年终奖、中层干部嘉奖、业绩奖。(1)加班费:对于职工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加班、加点的奖励。(2)月度绩效考核奖:由部门(科室)根据每月职工在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工

4、作情况、承担工作量大小和完成任务等方面的情况对其进行考核的奖励。要求各部门在分配时不得平均主义。(3)年度绩效考核奖:根据各科室完成目标考核和所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给予的奖励。具体额度由中心主任室根据中心整体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产生的经济效益研究确定。(4)年终奖:完成中心整体工作目标任务的奖励。(5)中层干部嘉奖:根据在编中层干部认真履行部门岗位职责和完成部门管理目标情况给予的奖励。(6)业绩奖:业务部门认真积极拓展培训业务,履行工作职责,超额完成工作目标的奖励。其具体数额由主任室根据单位经济效益及科室目标完成情况确定。绩效考核奖的具体考核发放办法按中心内部制订的各项规定执行,详见附件。本方案

5、经全体职工大会通过后执行,原关于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的分配方案同时废止。附件(1):关于实行基本工作量制和超课时津贴的办法附件(2):关于请假、考勤的执行办法附件(3):关于内部考核奖惩办法二 O 一二年六月八日3附件(1)关于实行基本工作量制和超课时津贴的办法、分配原则:在上级核定的工资总额内,根据单位的经济效益情况和内部不同岗位的责任大小、工作繁简、任务轻重、贡献大小拉开分配差距和档次,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从而进一步调动中心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大家的主人翁精神。、具体办法:(一)根据中心效益情况,确定岗位津贴基数和超课时津贴,基数和津贴额度将随单位效益情况而上下浮动

6、。(二)行政管理人员明确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行政管理人员需完成当月本人履行的岗位所规定的工作任务和要求。本人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将与绩效考核奖挂钩。(三)中心教师岗位的专职教师,实行月基本工作量制,即每月必须完成基本工作量(基本课时),超课时的按规定核发超课时津贴。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完成基本课时情况将与绩效考核奖挂钩。1、专职教师(含带班教师)每月的基本课时定为 30 课时/人 月。 (男 57 周岁以上和女 52 周岁以上的老教师,每月的基本课时定为 20 课时/人 月,超课时津贴以 30 课时以上起计。 )为体现班级人数多少和工作量大小:(1)短期培训班班主任工作每一个教

7、学日以 1 课时计算。先计算每个培训班的实际教学日,然后计算每个班班主任工作的实际课时。30 人以下人数系数为 1.0;30-49 人人数系数为 1.2;50-59 人人数系数为 1.3;60 人以上人数系数为 1.4。计算公式为:班主任带 1 个班当月折算的实际课时=班主任当月带该班的实际天数人数系数。4班主任(包括各类超短期培训班)在培训班考核结业手续结束后或培训期满后,班主任统一填写“短期培训班带班情况考核表” ,经部门考核后,报办公室,以备部门对其进行平时工作考核和中心对其进行绩效考核。(2)安全技术、技工等级、劳动法规和干部培训等超短期培训班班主任工作量计算方法:每位教师所带班的总人

8、数培训天数500 人次 天等于月 带班个数,每个培 训班计 20 课时。(3)联办班班主任工作课时计算方法,以到帐的实际收入收费标准培 训天数500 人次天等于月 带班个数,每个培训班计20 课时。(4)承担学员考试的监考老师,以考试时间的 1/2 计课时。(5)专业示范课、再就业培训就业指导课按实计算课时,不得少于 1 课时。(6)短期培训班学员到单位以外的实训场地训练,以班主任到场的实际时间计算班主任带班课时,不计算其他课时。(7)本着中心资源共享的原则,需要其它科室教师和管理人员上课的,需向科室负责人(中层干部需向分管主任)提出申请,并提供课程表,月末由使用科室负责人将课时报教师所在科室

9、,由该科室统计上报。(8)安全技术、技工等级培训班的阅卷工作由班主任承担,按阅卷装订整理 150 份为 1 课时计算(电脑阅卷不计课时)。(9)法定休息日带班上课的老师按以上规定计算课时以外,每半天授课在 2 课时以上(含 2 课时)者按半天计算加班。晚上带班老师按半天计算加班,晚上上课老师除按以上方式计算加班外,另计课时。教职工晚上带班或上课,次日上午(或下午)没有带班或教学任务,经科室领导同意,可以调休。中层干部、管理、后勤保障人员在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规定要求范围内的本职工作,如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不计加班(经分管主任批准的突击性工作和假期加班除外)。对上述人员5计算加班,办公室必须

10、凭分管主任签批的加班报告单。(10)中心领导、中层干部(从事行政、管理的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承担教学任务,经分管主任审批同意可直接计算课时津贴。中层干部每月授课不能超过 24 课时,超过 24 课时的部分,不计算超课时津贴。任课情况作为晋升和奖励的依据。(11)教职工在正常工作时间需经分管主任同意方可外出上课(与中心业务相关的课程)。2、教师在每月完成基本课时后,实行超课时津贴,超课时津贴的标准为:初级职称 14 元/课时,中级职称 16 元/课时,高级职称 18 元/课时。3、教师岗位人员的课时津贴当月结算。对因年龄偏大(男 57 周岁以上,女 52 周岁以上)不再聘用中层干部(本

11、人因素除外)的对象,未达到月基本工作量,不与年度考核奖挂钩,超过月基本工作量 30 课时,按超课时津贴计算。4、月法定假期,以月基本课时=30-30/法定工作日 法定假日来确定当月基本课时。每年的元、2、7、8 四个月份培训人数相对减少,基本课时由主任室研究确定。附件(2)关于请假、考勤的实施办法6为更好地加强内部管理,健全考勤制度,提高岗位的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办法:一、中心实行全日坐班制。全体职工必须按照规定的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者扣除部分岗位津贴,月迟到早退一次,扣除津贴 50 元,迟到早退二次以上扣除 100 元。对检查未按规定进行考勤的部门

12、,扣除部门负责人相应津贴。二、中心实行二级考勤制度。职工每日考勤由各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每月考勤汇总由科长核签,分管主任签字批准后,报办公室。三、因工作需要,部门确需安排加班的,必须事先经分管主任同意方可安排加班,加班以半天起算,加班后一般不开调休单(调休天数累计不得超过 15 天,原则上不得连休),由部门安排在当周或当月调休,确实无法安排调休的,可发给加班补贴。加班补贴标准为 80 元/天,晚上 50 元(均含餐费)。四、请假调休。职工确因有事需请假调休者,应提前一天填写请假调休报告单,由科室领导批准,请假调休超过二天由分管主任批准。中层干部请假调休必须由分管主任批准(二天以上主任批准)。五、

13、职工参加业务学习或进修,按苏人社培(2011)14 号关于教职工学习进修的若干规定执行。六、职工病假,需医保中心指定的就诊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方为有效(急诊除外)。当月病假、事假工作不满 10 个工作日的,当月岗位津贴按 50%计发,生活补贴全额发放。连续病、事假达到一个月的,当月岗位津贴停发,生活补贴全额发放。6 个月以上病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上述情况同时与绩效奖励挂钩。七、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男方护理假期间,岗位津贴和生活补贴全额发放。八、对旷工者要严肃处理。旷工一天扣除当天全额工资和当月全部岗位津贴,旷工超过五天扣除相应的全额工资和当月月度绩效考核奖励及相应数量的年度绩效考核奖,连续旷

14、工十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 20 日作自动离职处理。7附件(3)关于内部考核奖惩的办法8中心内部的工作考核,主要是根据职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大小,依据附件(1)、附件(2)所规定的考核内容和标准进行考核。一、考核要求:考核人员要按规定实事求是严格考核,发现弄虚作假,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二、考核办法:(一)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考核。依据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实行分级考核,中层干部由主任室按月考核,一般职工和教师由科长依据岗位职责要求和工作任务、基本课时完成情况按月考核,每月各科室将考核情况报分管主任审核签准后报办公室。合格者按规定发给内部岗位津贴。对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履行职责较差者扣除或减发当月内部

15、岗位津贴;对工作中出现差错,造成单位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扣除当月考核奖,并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凡中心工作人员被投诉举报造成不良影响并经查实的,按情况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具体为:投诉到局级层面的扣除5002000 元;投诉到市级层面的扣除 20004000 元;投诉到市级以上层面的扣除 5000 元以上。(二)带班和任课情况考核。依据关于实行基本工作量制和超课时津贴的办法所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实行考核。考核由各科室领导按核定课时,按规定将教师(管理人员)的带班和任课情况如实填报课时,由分管主任审核后交办公室汇总。班主任工作考核,由本人填表,各科室科长考核。(三)出勤情况考核。依据关于请假、考勤的执

16、行办法所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实行考核,每月考核一次,由各科室专人负责,每月按要求由科长核签后报分管主任核准。以上考核情况,各科室于每月五日前报办公室,办公室于十日前汇总报主管领导复核。无特殊情况,逾期不予当月考核。(四)教职工的工作质量、工作态度与绩效考核奖挂钩。根据部门完成考核指标、中心效益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考核,依据考核情况发放绩效考核奖,由各科室负责人根据本部门人员的工作9质量、工作态度进行分配;在编中心中层干部(含享受待遇的原中层干部)的绩效考核奖根据本人的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和责任由主任室进行分配,人均额度在教职工人均额度的基础上享受系数(系数见绩效考核奖系数表)。(五)年终奖由主任室根据中心整体目标完成情况及单位经济效益综合考虑发放,按绩效考核奖系数执行。绩效考核奖系数表岗 位 系数主任 1.6副主任 1.5主任助理 1.4中层正职 1.3中层副职 1.2科长助理 1.1一般管理人 员 、专职 教 师 、后勤保障人 员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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